※ 引述《wellYM ( )》之銘言:
: 小弟最近買了一間學籍套房
: 也準備出租
: 想請問大家有關課稅的問題
: 一.如果房客要入戶籍,是不是六年後要賣就不能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
屋主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要設籍滿6年,期間要無出租、無營業,如果中間有人
設籍,國稅局會查,到時賣屋報房地合一審查,會要設籍人提供<設籍人無租賃申明
書>,前提是你那時還找的到房客嗎? 當然如果其間租客有報稅或申請租屋補貼有紀
錄在,就不用談房地合一的自用稅率了,乖乖用一般稅率。
: 二.如果房客要入戶籍,是不是不能用"自用住宅"來申報土地稅的優惠稅率?
土增稅分2種,<一生一次>的話要前一年無出租營業,<一生一屋>要前五年無出租
營業。賣房申報時候,地方稅捐稽徵所也會看其間的設籍人,請他提供<設籍人無
租賃申明書>,當然若房客有報稅或申請租屋補助的話,也GG。
: 三.如果房客要報稅或申請租屋補助,也是賣屋時不能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
: 謝謝!
一定的~~~
若將來真的要用土增自用稅率+房地合一自用稅率賣房的話,就要求租客不報稅、不遷
戶籍,若真的要遷,先請他填寫<設籍人無租賃申明書>寫好,日期空白、身分證若之後有
換也要提供影本給你,能連絡到的電話是一定的,但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