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用收入去衡量
但事實證明就是負擔的起高房租的人
普遍素質還是高一點
同理 如果35歲 甚至40歲
更別說老人 連一間基本可以住的小房子都沒有
這個人本來就是有問題機率高
要馬弱勢 要馬子女不管
你租給這種人不就跟地雷一樣?
那幹嘛租?
假設一個人畢業加當兵25歲
到35歲總共十年的時間
一個月存10000就好 一年存12萬
十年薪水都不漲 也該存個至少120萬
貸款八成買個五百萬
新北隨便一間舊公寓都找的到
更別說結婚雙薪 兩個人加起來有個200萬存款
父母再贊助個100萬
就有300萬頭期 所以到了35歲還買不起房到底是誰的問題?
即使父母不贊助 到了35歲還存不到一百萬
不要去怪社會 要怪自己太魯
年輕多打拼 多存錢
老了才有本 才不會變成被人家拋棄的對象
連租都不想租
已經七老八十 連個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沒有
也是一種悲哀
就是少壯不努力 老大徒傷悲的最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