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6-08-26 16:34:07內文:
2016-08-25 15:41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即時報導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約25個社團代表(如圖),下午集結在行政院大門口,向小英政府「
翻桌」,訴求保障入住社會住宅比例達30%、中央維持現行12種身分認定,避免地方政府
因民代的介入,造成弱勢者無法進住。 李順德/攝影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約25個社團代表,下午集結在行政院大門口,向小英政府「翻桌」,
訴求保障入住社會住宅比例達30%、中央維持現行12種身分認定,避免地方政府因民代的
介入,造成弱勢者無法進住。行政院由交通處副處長吳政昌接下陳情書,表達會將意見帶
給行政院長林全。
吳政昌也說,行政院暫緩住宅法修正草案通過行政院會,主要相關部會意見仍未一致,因
此,未來仍有談的空間,會持續與外界溝通,有了共識再做處理。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代表透露,行政院會今天上午原本欲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是接到他們
要抗議的訊息,才將住宅法修正草案撤回,表示他們的意見還有談的空間。
社宅聯盟代表指出,行政院不願提高到30%,及刪除住宅法12種身分認定,交由地方政府
因地制宜去訂定,理由竟然與前馬政府一致,都很荒唐,就是給弱勢比例太多,居住品質
、治安就不好,這是什麼理由?我們完全沒辦法接受。
現行住宅法第4條,所列社會經濟弱勢及特殊身分共12款,包括1、低收入戶。2、特殊境
遇家庭。3、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4、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
,未滿25歲。5、65歲以上的老人。6、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7、身心
障礙者。8、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9、原住民。10、災
民。11、遊民。12、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
連結:
http://udn.com/news/story/7314/1918794
其他:目前爭議的問題在於弱勢入住比率為20還是30%,以及如何認定。
社會住宅的初衷應該盡量是弱勢優先。
作者:
Tosca (hi)
2016-08-26 16:37:00想不到HIV居然也算@@ 在美國HIV跟B型肝炎地位一樣而以耶
作者:
taohua (taohua)
2016-08-26 16:53:00衝進去吧
作者:
taohua (taohua)
2016-08-26 16:59:00還好啊 太陽花衝進去無罪是菜政府說的 故有正當訴求都可以衝進去 得證
作者:
ssiou (科科~~)
2016-08-26 17:13:00支持衝進去,但不要只有嘴巴說說,比年輕人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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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6-08-26 17:21:00所以社宅有機會隔壁住 HIV 甚至發病的 AIDS 患者...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08-26 17:34:00樓上故意哦!
作者:
ssiou (科科~~)
2016-08-26 17:49:00其實搞不好他家對面就有這些“弱勢族群”,只是他不知道罷了^_^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6-08-26 18:31:00翻完換房東翻,房東上街頭。翻來翻去四年就過了
作者:
tr920 (ivan)
2016-08-26 19:16:00這是一個看誰比較慘,一慘還有一慘慘的時代
作者:
fox999 (fox)
2016-08-26 20:05:00房東受得了曬太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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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sting (To 宅 Or Not To 宅?)
2016-08-26 21:43:00這種標準一直很沒用 也是看過符合低收入戶 年收將近300的...而且原住民算弱勢?這是哪個年代的歧視?
年收超過300的偽低收入戶應該不會想住社會住宅那個1-11點,我是不會把房子給政府做社會住宅的另外問如果政府代管期間成為凶宅有補貼措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