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布科室:建管處(施工科)
發布日期:2016/9/14
聯絡人:魏國忠科長
聯絡電話:1999轉8383
面對經濟景氣低迷,營造業勞力嚴重短缺,直接影響建築工程施工進度,為提振建築投資
業環境,凡自民國100年5月9日至105年9月30日止,已領得本市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准
其自動增加建築期限1年,且無須另行申請。
臺北市政府表示,基層勞力短缺,有日益嚴重趨勢,除了衝擊相關產業發展之外,因房市
低迷,建照核發量逐年遞減,建築業及營造業影響頗鉅,北市府依建築法第53條及臺北市
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之規定,自動增加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工期期限1年,希望藉此
為持續低迷的建築投資景氣,注入一劑強心劑,協助業者度過難關,並振興投資環境嘉惠
全民。
該項措施規定增加建築期限之案件,不限於應依建築法第53條第2項申請展期後始得適用
,亦不限於已依法展期者不得適用。
連結:
http://www.gov.taipei/ct.asp?xItem=223287818&ctNode=5158&mp=100001
其他:身為中產階級的代表,柯市長屢屢是以大多數人的利益為考量,
不過要讓特定的少數人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