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子在591刊登了快二個月,居然...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6-11-13 14:05:15
房仲自己要認命 認清自己是鑰匙放置器好嗎 (簽了約後面都是代書在弄)
現在是電子化時代 金融業(銀行員,證券交易員) 零售業(被c2c取代)
甚至連製造業 機器人都要取代組裝(鞋/電子/汽車)
那房仲又有甚麼不可取代的呢 還想靠著法規收好收滿6%
超商店員會的都比房仲多 房仲連議價的功用都被實價登錄取代了
就好比以前買電腦會被當羊宰
現在天價屋跟pc鬨 要嘛價格透明 要嘛到貨快不爽就退
你房仲比起10年前有哪方面進步嗎 既然沒有 那收入貶值也是合理的
遲早會被電子商務取代 現在只是被法律罩而已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11-13 14:09:00
所以不用要求降低服務費 只有要求政府實價登錄公布更完整透明 服務費自然就會降了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6-11-13 14:12:00
這也是一個方法 完全透明 房仲就沒生存空間了ptt都可以媒合這就古老行業阿 電子商務已經逐一擊破零售租賃服務業
作者: ftrain   2016-11-13 14:14:00
有實價登錄以後,房仲也比較難黑吃黑了實價登錄是德政。讓買賣雙方安心很多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6-11-13 14:17:00
不過買賣房子應該不是只有價格這麼簡單,房仲還是有其價值的。價格越透明,服務就更加重要了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6-11-13 14:20:00
重要性越來越低阿 甚至有些房仲是先搞破壞來創造自己價值前面就有人舉例了 屋主自賣 結果房仲來煩 還有591一堆房仲放垃圾資訊 讓原本的媒介機制失效 怎麼可能用這種方式創造自己的價值?你說房仲有他價值 我就直問了 他的價值比起10年前是變高變低 如果沒變高為甚麼要收一樣的錢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6-11-13 14:27:00
我是還沒有買過房子,但是你要我在茫茫房海中找出適合的房子,還要一間一間去看,我是願意付出一定的錢,來換取便利跟找到適合的房子仲介收費沒有固定啊,所以也沒有辦法比較勞工付出的努力也沒有比以前少,但是薪水就倒退了,這種事又不是自己可以決定的有時候覺得,即使有實價登錄,也不代表我就要用那個價格去買或是賣畢竟,房子不像一般商品可以量產
作者: shaoweei (朽唯)   2016-11-13 14:51:00
還有一個強佔市場資源的問題,用手段讓賣方無法自己賣變相讓想自己找不透過仲介的買方,無法直接跟屋主議價像這種強迫服務的情況也需要解決
作者: claire1988 (Claire)   2016-11-13 14:54:00
Han大啊~鎖定一定價格跟條件,出來根本沒幾間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6-11-13 14:59:00
真的嗎?我最近在看700以下的三房,三民區或是農16美術館就很難抉擇看了間預售,感覺不錯,但是後來朋友跟我說那間一層十幾戶,到時候出入會很複雜有一好沒兩好,只好在多看看
作者: TDEK (ㄅㄧˋㄇㄚˊㄧㄡˊ)   2016-11-13 15:30:00
Han大戶數多真的不推,3/4戶兩梯或2戶一梯佳!!!
作者: bonaqabo (Always_missing_you)   2016-11-13 18:28:00
中人制度遲早被消滅 只剩大型土地整合需要
作者: ery001 (動感超人)   2016-11-13 20:30:00
房仲有服務可言?不是通常只是賣家的傳聲筒而已嗎?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6-11-13 20:37:00
不只傳聲 還加價呢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16-11-14 01:04:00
真的 看板上罵成這樣不如趕快立法把房仲列為非法職業
作者: cc1plus (廢柴聯盟盟主)   2016-11-14 01:27:00
覺得學美國應該不錯, 賣方公開找大家某一天來喊價也不錯
作者: serso (Houvalue 房屋買賣顧問)   2016-11-14 01:32:00
不能說被法律罩 沒有一定要藉由仲介買賣
作者: Qooking (全面啟動)   2016-11-14 08:46:00
房仲還是會存在啦 買賣房子這種東西 雙方直接接觸總是怪怪的 房仲就是當個跑腿帶路之類的因為房子蠻高價的 交易人直接面見會有風險假設我今天要賣房子 結果有人約我出來 誰知道他是怎樣的人 對不對?
作者: Tosca (hi)   2016-11-14 09:04:00
六都以外買房都是雙方直接接觸 通常都是賣鄰居
作者: mystage (亭)   2016-11-14 18:14:00
房仲做物業管理其實超級合適,不會沒落的
作者: waltwalt (迷人的麻將)   2016-11-14 19:51:00
原po一定沒買賣過幾間房 等你買賣多間再回來看看自己的文章把
作者: mooto (退出會比較好, 就退出)   2016-11-15 01:38:00
我又不是投資客 當然沒有買賣過"很多間"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