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早賣早超生! 專家預言:2017房價跌20%

作者: Tosca (hi)   2016-12-23 20:58:00
※ 引述《qwert1122 (松板就是強)》之銘言:
: 早賣早超生! 專家預言:2017房價跌20%
: 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整理報導
: 「屋主早賣早超生!」房市專家Sway認為,2017年將面對洶湧的交屋潮,光是年初恐就有
: 10%的跌幅,等到交屋、寬限期過後,又將再有一波拋售潮,「明年整年度跌20%」。
其實我看不太懂 交屋就要跌10% 那不交屋不就好了=.=?
違約不交屋 不過賠15%
如果明年一年就要跌20% 那乾脆不要交屋就好啦
何況跟建商官司打下去 法官判下來也未必要賠到15%滿
之前看新聞 法官大約判賠10-12% 不無小補
沒人有跟我一樣的疑惑嗎=.=?
大空頭下來 怎麼還會有"交屋"潮
應該是"解約"潮吧!
作者: ftrain   2016-12-23 21:00:00
高雄無感
作者: birdyman (豬頭笨鳥人)   2016-12-23 21:01:00
有說交屋跌20%嗎?寬限期3年 數學不好 中文也不行?
作者: Tosca (hi)   2016-12-23 21:04:00
高雄當然無感 高雄又沒再賣預售 預售比例超級低=.=要開寬限期當然可以 請審慎評估物件條件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12-23 21:07:00
不是本來只有台中無感 現在連高雄也要喊一喊
作者: Tosca (hi)   2016-12-23 21:07:00
台北市ok 新莊板橋中永和等新北第一圈也ok青埔就別鬧了 快點認輸卡實在台北市你要開寬限期再撐三年 當然可以 畢竟他是台北市其他蛋白蛋殼區的還想拼寬限期 賭性太堅強沒人救的了你
作者: QQeevv (qq)   2016-12-23 21:10:00
後年跌40%你交不交屋?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12-23 21:24:00
看你簽什麼 簽買賣合約就沒辦法不交屋只有那種簽第一期工程款前只是優先承購 第一期工程款換約這類的就是棄繳/解約潮 快了 明年q2/q3應該上萬戶的
作者: Tosca (hi)   2016-12-23 21:28:00
買賣合約當然可以不交屋 成屋簽了合約都能反悔了不是嗎一般中古屋買賣 反悔不買就是沒收斡旋金 頂多屋價5-10%簡單講 房子沒過戶前 你不買就是不買 他頂多要求違約金怎麼可能強迫購買=.=? 何況違約金法院認定不過10-15%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12-23 21:32:00
呃 我倒是沒想到毀約要怎麼走 預售屋法定最高毀約金是15%如果是沒繳的應該就去談 頂多15%繳滿放棄沒爭議
作者: Tosca (hi)   2016-12-23 21:33:00
是阿 所以我才說直接賠15%不交屋就好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12-23 21:33:00
已經繳一半甚至只差最後幾期的不知道怎麼算難道叫建商退錢?
作者: Tosca (hi)   2016-12-23 21:34:00
恩 已經繳20-30%的確實比較麻煩 只好打官司叫建商退錢XD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12-23 21:34:00
幹這不是普通麻煩耶 房客只按月繳付工程期間的房貸而已實際上款項是房貸銀行方依工期撥付的 這要整筆退到銀行然後清算兩邊的違約金和利息中止貸款棄約若有溢繳的部份退款 有欠的部份補足 ....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6-12-23 21:43:00
一般不會直接解約賠15%啦,會開始繳錢並找仲介加減賣
作者: TDKnight (出沒高譚版)   2016-12-23 21:43:00
說的沒錯 不用怕 房子沒賣就不算虧
作者: fytnship (<( ̄︶ ̄)>)   2016-12-23 21:54:00
因為有投資客賭會漲於是交屋 結果沒想到是跌20%交屋時間點先 賣屋時間點後 就能理解這種狀況簡單講就是"賭"
作者: chips2232 (chips)   2016-12-23 22:08:00
讚啦!一些無良的人炒高房價,讓他們破產吃點庚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12-23 22:42:00
千萬不要認輸,尤其是青埔。
作者: stevenshih (steven)   2016-12-23 22:49:00
樓下一定有ftrain多多開始消毒
作者: seuil ( )   2016-12-23 23:00:00
台中無感王可以出場了(擊鼓)
作者: qwert1122 (松板就是強)   2016-12-23 23:05:00
召喚台中無感王
作者: likecyndi   2016-12-23 23:50:00
說高雄沒賣預售的是在搞笑嗎?? 路邊不是一堆
作者: Taohsinchun (THC)   2016-12-23 23:58:00
會買房子都自有主見,明年跌20%是唬爛之辭,還需要煩惱這個??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12-24 00:00:00
跌多少沒人會知道,沒錯,但說明年會長才唬爛。
作者: hune (無)   2016-12-24 02:47:00
現在建商有一招,直接降價20%要你交屋,不交屋就賠15%吧。
作者: Taohsinchun (THC)   2016-12-24 09:07:00
樓上請說明是哪個案子從預售價降20%交屋??不太相信這樣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0:07:00
只有賠訂金,不用賠工程款?
作者: Tosca (hi)   2016-12-24 11:09:00
法官最多就是判賠15% 管你什麼款 有意見去跟法官說啊
作者: HarryHTC (Harry)   2016-12-24 11:25:00
未審先判!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12-24 11:29:00
Sway是說年初交屋賠10%,擺到年底再賠10%,不是交屋賠20%其實跌20%有點失控,跌個10~15%就算高的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1:51:00
15%是訂金最多全額沒入,但施工中已經付出去的工程款呢?依通用游戲規則在解約後建商轉賣出去,扣掉建商的成本剩下來的利潤,解約方依已付款比例拿回該利潤的金額,這條一定是比訂金還貴的如果您已經付出去的工程款都超過應付總額的5成,那只能選交屋後轉賣減少損失,生意經講的頭頭是道,怎麼連這種基本商務常識都沒有?再想想看為什麼建商在這種情況下寧願降價重寫合約,也不要同意解約收回再賣?
作者: Tosca (hi)   2016-12-24 11:57:00
哇賽 有這麼複雜@@ 我以後一定只買定簽5% 工程零付款的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2:00:00
那就不是預售屋了,那是商品的交易方式預售屋的合約架構就是委任工程,所以一定有工程款房子都已經取得使用執照,那當然就沒有工程款只有交貨款不過一般來講最差勁的都是驗收,連張保固書都沒有驗收的檢查單完全就是在欺負外行人
作者: LuNaGreeN (夏)   2016-12-24 13:50:00
alon大 你這是建商的遊戲規則 T大15%以內是消費者的遊戲規則 沒有誰一定對 真走到這步就是上法院民事法確實是有偏向弱勢者與消費者的習性
作者: agold (一念心清淨)   2016-12-24 14:16:00
以現在的國際外交內政狀況,跌30%都不意外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4:58:00
我的規則不是偏坦建商,這是一般工程解約買賣雙方依比例原則互相承擔責任,通常是用在法人VS法人的合約弱勢者不是說兩造誰資源多資源少,而是解約誰受害比較多在沒有付工程款的情況,最多就是訂金沒收,結案但有付工程款的情況,買方主動解約造成賣方周轉不靈的話那法院通常會傾向賣方所以在付工程期款的時候,合約上會訂階段付款驗收條件不過建商就是欺負工程行業外的人,故意不寫只丟一張通知叫我付款不然就違約,我專門修理這種的像現在預售屋銷量其慘的情況,小建商倒閉的機會很高不可不防
作者: LuNaGreeN (夏)   2016-12-24 16:07:00
alon大 早期我也覺得弱勢者定義不該是這樣 但現實中消費者就是法院認定的弱勢者 除非有明顯證據證明再論再者工程解約應該是建商跟營造商之間才有的爭議消費者再怎麼說都是消費解約 買賣合約解約當然買賣合約怎麼寫都是建商定的 要寫的把消費者involv進去很簡單 一般認知這只會是期貨買賣合約據我所知起碼這十年內預售屋都是履約保證金 或同業擔保這就是為了避免周轉不靈的問題 原則上這不甘買方的事我先買只是在這戶上跟建商共同承擔這幾年房價漲跌不應該是幫忙承擔建造所需資金 畢竟也沒得到放款利息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6:16:00
確實,不過這兩個擔保,根本就是在規避建商的履約責任
作者: LuNaGreeN (夏)   2016-12-24 16:17:00
所以解約只需承擔一個%數內的賠償在法理上較為合理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6:17:00
營造廠先想成是下包就好,建案的執行還是以建商為主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6:18:00
如果建商要求解約,那當然工程款全額退回,如是消費者主張解約,最多是按比例還,其實是虧更大的不是共同承擔,而是今天在金流上是如何認定責任?為什麼會要你付分期款也是這個概念,履保專戶僅是確認專款專用,工程款跟交屋款的概念是不一樣的交屋款是商品已經成型,買方就是商品條件跟交易條件確認好,然後買斷轉移工程款其定義我今天同意依此設計施工,並同意在完成階段性任務就付款,所以即便後來解約,也必須就已發生費用來負起賣方損失責任由於民用不動產是賣方強勢,因此買方主張解約很容易吃虧
作者: LuNaGreeN (夏)   2016-12-24 16:30:00
就像T大發文所想 一般消費者對於所謂的工程款 很可能只是覺得 我貸款7成 所以要先付出3成 建商叫我怎麼付我就照著付 交屋前我不要了 那最多扣訂金我也先敘明了 沒說誰對 這是爭議 若喬不攏就是給法院判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6:33:00
只要這個物件沒有拿到使用執照前,買方就必須配合承擔風險,這也是為什麼有些物件請照沒過要更改設計,額外費用建商會要求預售屋買方共同負擔的原因在此這個爭議會看建商拿給你的合約架構來決定,如果是建商負完全責任,合約載明不向客戶收取任何過程中產生的費用,那就可以視同期貨類型的交易
作者: LuNaGreeN (夏)   2016-12-24 16:40:00
賠錢時還這麼認分跟著建商寫的合約走的買方應該少見alon大我認同你說的 不過實際現實基本上是T大所言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6:41:00
不過大部份的建商合約架構寫的亂七八糟,付款沒履保,連帶責任正常要開保證函的不開,僅拖營建商連帶保證,連移交時間點跟保固起算點都搭不起來,售屋過程的公共費用跟保管責任切的一乾二淨
作者: LuNaGreeN (夏)   2016-12-24 16:42:00
講到錢大家都是拚了命不管法不管理居多 除非已經定案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6-12-24 16:44:00
所以我說建商很欺負人,從小細節的法條上根本翻不了盤,最多只能讓建商意思性讓步妥協而已,把那些原本你該得的還給你,你還會以為賺到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16-12-24 16:50:00
我的認知是這有3邊關係 買家 銀行 建商預售屋在蓋好驗收前 買家就是按月付房貸給銀行銀行把所有錢轉到一個專戶 按工程進度付給建商這個契約在買家驗收成屋以前 都不算完成 所以都可以悔約如果悔約了 預售屋最多賠付15% 建商拿回屋權+15%總額工程款項要多退少補給銀行 然後就是銀行跟買家之間的事買家應該是要賠付已動用和一定數額的利息和違約金給銀行只要沒驗收完畢 不管繳了多少 應該是這樣走就可以結清因為在建造->驗收完畢前 抵押品和債權都還不完整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12-25 10:50:00
所以最後是建商滿手貨 越貪會越慘 打帶跑的真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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