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多空前輩好
小弟最近與女友有置產打算(情侶購屋)
目前有先付訂一間我們雙方都滿意的物件,所以開始思考後續登記的問題
我們背景是這樣:
小弟近三年皆在國外工作,因屬於當地雇用,故台灣無所謂的扣繳。
所以房子設定登記女方並由女方來申貸
而購屋的頭期款約300~400萬由我來支付,約佔總價1/3
日後貸款由我們一人一半,出資比例大概就我2/3,女方1/3
想請教的問題是
1.由於目前我們尚未結婚,這頭期款部分因房子是登記女方
是否會有贈與稅的問題(有朋友說拿現金去付可以規避?)
2.如果在婚前可以設定共同持有或是按出資比例持有房子嗎?
(講白點就是怕日後有個意外要怎麼保住頭期款)
後記:
小弟身為版上潛水魯空,近一年觀察桃園房市確實跌價微有感
但買房對於我來說抄底實在太難也太累,所以在物件採光、樓層、格局都滿意的情況下
還是撩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