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面臨了這樣的問題,近期有想要購入新屋,自然就有原屋的處理問題
但原房屋房屋正值21年...卡在一個很尷尬的屋齡
如果租人的話等於只是把屋齡再往上疊
賣人的話可以有多餘的資金丟到新屋的本金來降低利息
但查了一下原先這間房如果可以租的人話租金還算不錯
(網路上比過屋況、地點、家具有無等等推測的租金)
租金收益扣除房貸/管理費/車位清潔費(機械車位),也許還能正個1000左右
是說正收益的部分把稅繳一繳之後應該也差不多了..
我的想法是同時丟租屋以及售屋,看哪一個先成交就選哪邊
不過自己是比較希望能夠租人...畢竟原屋的生活機能相當好
走路3分鐘就能到家樂福,也鄰近百貨公司和電影院,吃、喝、玩、樂基本上都不愁
未來"聽說"捷運站是在家裡的正樓下
但10年後這間就變30歲了...對我來說30年已經算很舊的房子(不在台北)
又怕到時無法脫手
想請問版友們會怎麼選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