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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台北市長安西路的都更案,尚有一位張姓屋主未同意都更,實施者欣偉傑建設公司偷
拆,導致該房屋況「搖搖欲墜」;北市都更處今天進行第2次都更審議會,不同意戶張先
生主張「恢復原狀」,並質疑審議會主席、都發局長林洲民用字不宜,現場火藥味濃厚;
最後審議會決議,該建物已有公安疑慮,不同意戶明天之內將屋內財產搬離,北市府會要
求該建築物及早拆除。
長安西路的都更案爭議,造成張姓屋主位在4樓的房屋「搖搖欲墜」,欣偉傑於傾斜建屋
將施作臨時支撐,北市都更處今天進行第2次都更審議會,出席同意戶表示,大家只想要
搬回新家,希望政府不能縱容不同意戶,「變成會吵會鬧就會有糖吃的錯誤示範」;當地
里長批評,房屋傾斜讓當地居民心驚膽跳,希望北市府儘速拆除。
不同意戶張先生委任律師蔡志揚表示,目前已提出刑事、民事訴訟,並申請證據保全,希
望至少等保全證據鑑定有一個結果,再將房屋拆除;不同意戶張先生稱,房屋傾斜是欣偉
傑偷拆所致,不是他造成的,他擁有房屋的合法產權,為何建商想拆就拆?他的訴求就是
恢復房屋原貌。
張先生更拿出去年建商強拆新北市三重林家的例子,批評北市府在這次強拆事件中,僅開
罰建商9萬元,「難道北市府跟新北市政府,兩個不同國家?做法差距這麼大?北市府是
在阿拉伯國家?」;他更批評林洲民,表示之前現勘時,林洲民竟要求警察局大同分局監
視他,「我會進去偷我東西嗎?這是人民公僕講的話?」
林洲民聽聞後於現場嚴正回應,強調「每一個人要說真話」,他代表北市府表示,新北市
也是罰9萬,北市府罰9萬的是引用建築法,最後新北市開罰的59萬,其中有50萬是法院裁
罰,且新北市沒有核發拆照,是因為那是違建,違建當然無法發拆照。
林洲民更強調,檢察官筆錄跟公文,「監視2個字,是保障住戶內的財產」,所以在當事
人同意之外,不得有其他人可以進入屋內,「這就是我說監視的意思」。
現場委員多數認為,北市府依法核發拆照,但實施者應該要善盡溝通,欣偉傑是該譴責,
至於該如何譴責?既然不同意戶已提出刑事、民事訴訟,就交由法院審理,且該屋確實有
公安疑慮,應該儘速想辦法。
最後審議會主席、都發局長林洲民結論,關於權利變換價值,實施者、不同意戶再協調,
另外,該建物已有公安疑慮,不同意戶明天之內將屋內財產搬離,北市府會要求該建築物
及早拆除。
會後張先生受訪時強調不會搬離物品,因為他主張房屋要恢復原狀;蔡志揚則說,他們還
是希望保全證據鑑定有結果後,北市府再進行拆除,如果北市府依舊執行,不排除向北市
府提告煙滅證據之類的。
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3/2353780
心得:養出這種專業的都更戶 不知道作為屋主老東家的信義房屋會怎麼想 好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