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資買房將入法 限一人一戶

作者: apege520 (apege)   2017-05-30 16:41:18
※ 引述《PowerOp (帝國反抗君)》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陸資買房將入法 限一人一戶
: 時間: Tue May 30 16:06:53 2017
:
: 2017年05月30日 04:10 呂雪彗/台北報導
:
: 內文:
:
: 行政院最近核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
: 權許可辦法》修正案,重點包括一人限購一戶將明確入法,大陸居民
: 來台買房必須檢附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以利審查是否具黨政軍身分
: 。
:
: 一旦違反相關規定,例如出租或營利使用,將廢止許可,甚至由地方
: 政府強制標售。這項辦法內政部預計最快6月公告上路。
:
: 正值「萬通台北2011」淡水豪宅建案,放行44戶大陸富豪買房敏感時
: 機,日前行政院政委張景森聽取內政部報告大陸人民在台買房相關許
: 可辦法修正案,以了解辦法修正是否更鬆綁,或有無危及國安問題。
:
: 官員說內政部修正這辦法,是配合實務審查作業需求,將過去放在函
: 釋中規定,進一步明確化入法,不涉任何鬆綁或趨嚴。
:
: 這次有4大修正重點,包括,一、將實務操作一人限買一戶明確入法,
: 雖然實務審查如此,但這次將其明確訂在辦法中,讓陸資買房有所遵
: 循,以避免炒房。
:
: 二、陸資買房應檢附文件規定更明確。過去要求檢附大陸地區常住人
: 口登記卡或居民身份證,但這次要求要檢附大陸常住人口登記卡,因
: 其內容包括職業及服務處所,可方便在審查時辨認有無黨政軍人士,
: 以利實務審查。
:
: 三,針對大陸地區人士取得不動產若經法院拍賣,由台灣地區人民得
: 標,大幅簡化程序,不需內政部逐案個案審查許可。官員說,這次就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69條採目的性限縮解釋,因69條是針對大陸人士取
: 得不動產才需審查,但拍定對象是台灣人民就不符立法意旨,不需許
: 可。
:
: 四、事後控管機制明確化。若大陸人士違反相關規定,例如目前取得
: 不動產限制自住使用,倘若出租或作營業商店使用,將先撤銷廢止許
: 可,令其一年內限期移轉,若不移轉將要求縣市政府逕為標售,這項
: 辦法上路後將加強查核。
:
: 至於萬通豪宅案引發總量管制爭議,官員說,自103年起實施總量管制
: 措施,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得取得土地上限13公頃,建物400戶;104年
: 7月1日起增加集中度總量管制,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同棟或同一社區的
: 建物,以總戶數10%為上限,已相當嚴謹,沒有再修正打算。
:
: 據內政部統計,91年開放陸資買房以來,累計至今(106)年4月底,
: 申請603件,共核准363件,核准不動產價值58億元;其中343件供住
: 宅使用,20件因業務需要取得的不動產。
:
: 連結: https://goo.gl/y0XrsK
:
: 其他:
:
: 把記者的原文搬過來讓大家討論,雖然報導說「不涉任何鬆綁或趨嚴
: 」,但是有網友提到,這讓中國籍購買台灣房地產的不確定因素大為
: 縮小,但是文中也強調非黨政軍、一人一戶,自住使用,若出租使用
: 將撤銷廢止許可,一年四百戶……
:
: 要我猜的話,接下來應該是房地產業者會去找買方,每年四百戶的額
: 度應該都會用掉,不過這對於一年三十萬戶以上交易才算熱絡的台灣
: 房市可以帶來什麼呢?
:
: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5-30 16:51:00
立法化之後,上述都不能修改? 其實不無可能.此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一但有了缺口, 就有想法子的空間.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7-05-30 16:53:00
新聞有說明 實務原本審查就是限一人一戶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17-05-30 16:56:00
重點真的是明確了審核標準。只要過了就得讓你買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7-05-30 16:57:00
現行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第16條第2項第2款就已經規定與核准計畫用途使用情形不符之情事者,應予制止,通知內政部廢止其許可,並由內政部通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限期令其於一年內出售。修法應該是多一個強制拍賣的介入處理方式內政部99年10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15799號函【要旨】為避免一再購置不動產導致土地壟斷投機或炒作之虞,不許可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第二棟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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