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公共政策參與平台寫實坪制的提案,需改進

作者: sdhpipt   2017-06-20 13:44:40
※ 引述《KrisNYC (Kris)》之銘言:
: 幾個自問自答, 有錯漏請指正:
: Q: 為何新建案普遍公設高 動輒40%
: A: 一是新的建築法規要求建蔽消防逃生丟進去就是這麼多
: 二是建案互相拼場和生活習慣變更
: 比如說20年前的公設會擺圖書館 現在則是健身房
: 以前4米門廳叫挑高 現在沒有6米都不能見人
其實啊 大廳6米高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建築法規
建築法規現在規定住家用樓層樓上不得超過3.6米
(挑高超過的話要用2層的面積去算容積)
但是一樓住家用的話可以蓋4.2米 商業用的話可以蓋6米 不用算2層容積
這樣一樓屋型就可以隔出一點點面積蓋有房屋權狀的合法夾層
這塊夾層不用計入容積 等於是多賺的
(有最大面積限制 可以查建築技術規則有講)
住戶買到之後還可以把剩餘的挑空部分自行違建
建商可以多賣一些房屋權狀面積出來 增加收益 兩邊都很爽
所以說為什麼現在大廳都是挑高
因為社區的一樓屋型要蓋夾層啊!!
不是真的為了社區的門面好賣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7-06-20 13:46:00
有道理w
作者: fautumn (*大吉嶺*)   2017-06-20 13:49:00
小弟外行請教一下,雖然可以在一樓隔出夾層增加權狀面積來賣,可是還是因為挑高浪費了容積率,這樣有賺嗎?
作者: sdhpipt   2017-06-20 13:54:00
挑高不算容積啊 你一樓蓋3米與蓋6米算一樣的容積法規是規定挑高超過多少以上 才加倍算
作者: fautumn (*大吉嶺*)   2017-06-20 13:55:00
原來如此!
作者: sdhpipt   2017-06-20 13:55:00
高興的話也可以挑高20米 算7層樓的容積一些商業建築物有超大挑空空間 就會被算多層容積所以說以前老商辦有"回"字型 中庭蓋透光屋頂的現在看不到有人這樣子蓋了因為以前沒有挑高限制 中庭有屋頂只要算地面層面積容積現在要算比如說20層樓的容積 就不可能這樣子蓋(類似台北車站那樣) XD
作者: KrisNYC (Kris)   2017-06-20 15:21:00
長知識
作者: richman (李奇)   2017-06-20 15:42:00
1/3夾層還是要算容積以前會留給買的人做違章二工夾層,現在則是不敢這樣做這要謝謝柯文哲了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06-20 23:21:00
既然內容有誤 為何不自刪或做適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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