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ason825 (reason)》之銘言:
: 還是總交易價格的5%還是10%這樣談呢?
: 再次感謝答覆,真的相當無助的幾天><"
你堅持扣總價,獅子大開口扣多一點,
假設修繕費約25萬,你要求扣總價15%。如果是兩千萬的
房子扣他300萬。
而他一定不會同意。到時候大家再來橋,你一定要咬住
他惡意隱瞞的部分來咬死他。絕對不要退讓。
因你當初所出的價錢,是完全沒漏水的狀況,有漏水那已經
是對總價的評估有重大差異了,不要聽信什麼瑕疵只要
修好就好。
這種情況只有在你「事先知情」的情況下,內心已經先扣價了
才能成立。
而對方絕對不會同意你扣那麼多,那兩個就來撐,反正你告他
很麻煩,而他告你也是很麻煩,要到二審結束都兩三年了,
這期間他房子也不能賣,如果他還有貸款,到時候是他求你,
不是你求他修繕。
懂嗎?你現在因為錢還在自己口袋,絕對是佔優勢的一方。
千萬不要傻傻地照程序走,耍皮,讓他求你。大家都怕上法院,
你怕,他也怕,就是大家都不用怕。
記得我當初買房的時候,交屋前發現天花板油漆有伏起,
我當下就說「可能是漏水」,對方說絕對不是。
好,那我就不撥款,要告來告,對方最後摸著鼻子把油漆刮除,
然後再把水泥刮開來讓我確認裡面是乾的。
對,中古屋的風險,超級超級大,你是買來住的,不是黑心投資客
可以不用CARE這些狀況,反正偽裝一下在給下一手去坦。
這完全不一樣的思維。
自住一定要龜毛到極點,你要相信這是老天再保佑你,如果你是
冬天買房,等到隔年梅雨季節來都已經過了半年了,到時候根本
沒有人會理你。
這個賣方真的太可惡了。不治治他不行。光聽你描述就想砸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