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oga5566 (宥嘉5566)
2018-01-14 00:54:08說到管理費的事情
朕覺得按時繳交管理費,是做人的基本原則
結果朕的老婆卻常常遲交,有時候還晚兩個月併一個月交
被朕唸得半死,人家警衛葛格每天跟你早安晚安,還幫你收網拍買的鞋子
結果你管理費還不按時交
有錢買網拍?沒錢繳管理費?
買網拍就不會忘記?繳管理費就會忘記?不會不好意思麼?
結果上個月總幹事新官上任三把火,不知道哪根筋不對
搞了一張「欠繳管理費清單」貼在電梯裡
不貼還好,一貼朕才發現,本棟竟然有人快一年沒繳管理費
而且還不止一個,重點是,一年沒繳也沒事呀
馬的,那平時朕要求老婆大人按時繳管理費是心酸的嗎?
所以奉勸各位大大,如果有擔任社區主委財委總幹事
千萬不要公佈「欠繳管理費清單」
你不公佈,除了少數頑劣壞份子外,大部分的人都會按時繳
你一公佈,大家就會覺得
別人欠一年的管理費也沒事呀
那我們幹嘛按時繳?一年繳一次就可以了
搞到最後反而大家就不按時繳了
目前朕的管理費已經積欠了兩個月了
看到警衛都有點心虛,科科
※ 引述《error404joe (找不到這個人)》之銘言:
: 住公寓大樓繳管理費是天經地義的事
: 主要目的是用來維護社區內的公共環境 並當作公共基金以備不時之需
: 而管理費的計算大多是根據坪數
: 房屋坪數越大的住戶就必須繳越多管理費 似乎也很合理
: 在下住的地方就是這樣 而我也覺得理所當然地按時繳交管理費
: 一直到最近其他住戶討論其他議題時扯到管理費 我才開始思考背後的道理
: 本魯住的地方分大小兩種坪數 所以管理費分兩種金額(先不論車位等其他項目)
: 有一些健身房KTV之類的公設 遇到節慶也會辦些活動
: 前陣子辦活動時 為避免人數太多 一戶限制三人參加
: 活動過後開管委會時就有住大坪數的住戶提出質疑
: 為什麼他繳的管理費比小坪數的屋主多 卻跟小坪數一樣都只能三人參加活動?
: 如果權益的分配是以戶為單位 為什麼管理費卻是用坪而不是戶?
: 他們家對公設的使用沒比較多 人口不多搭的電梯用的公電也沒比較多
: 那這樣是否公平?
: 將來若有公設需大規模維護整修需要大量資金時
: 在公共基金不足的情況下 勢必要向住戶徵收或由住戶共同分攤
: 那麼到時該是以戶為單位還是以坪為單位?
: 另外使用特定公設需另外收費 其中部份使用率不高
: 為鼓勵大家使用目前有開放每戶每週可免費使用三小時
: 但這項權益一樣是以戶為單位
: 看完他的質疑後我陷入了沉思 發現他所說的不無道理
: 如果管理費主要的目的是維護公共環境
: 那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下 應該是使用越多的人/戶負擔越多
: 為什麼會是以坪數來計算呢?
: 或許坪數越大的空間可以住更多人 使用公設的比例越高
: 但這項假設是有問題的
: 難道我今天單身一人就不能因為想住大一點的空間而買大一點的房子嗎?
: 我一人住大坪數 使用公設的比例應該會比住小坪數的一家四口還來得少吧?
: 我喜歡大空間 所以我在買房時已經為此付出代價(建商以坪計價)
: 為什麼之後還要因為這點而持續付出比別人更高的代價
: 為什麼要以我的私人空間為根據去分攤公共空間的花費?
: 這項花費也只會花在公共空間 不會花在我的私人空間
: 重點是 當社區開放權益給住戶時 似乎常看到以戶為單位去分配
: 而不是說你家是大坪數 所以分配給你的公設點數比較多 或是 你可以帶更多人參加活動
: 這樣是不是不合邏輯?
: 或許有人會說 事情就是這樣運作 不爽不要住 不爽不要繳
: 或是有本事去住透天啊之類的
: 不過這對問題的解決一點幫助也沒有
: 不然對勞基法修法不滿的鄉民也可以不爽不要工作 或 有本事就不要住台灣
: 我疑惑的是 權益跟責任應該是要對等的
: 付越大的責任就該享有越大的權益 反之亦然
: 但在管理費的運作上似乎不是這麼回事
: 是我的思考有哪裡漏掉的嗎?
: 不曉得各位的看法是如何呢?
作者:
jecko (振作....)
2018-01-14 01:27:00有些社區有年繳優惠
作者:
hune (無)
2018-01-14 01:57:00管委會應該要推個一次預繳1年優惠9折活動 保證繳交率變高
作者:
ivam (ivam)
2018-01-14 01:22:00住透天
作者:
a001ou (肉蟲)
2018-01-14 01:23:00有的社區會有連續半年或多久管理費準時繳交優惠
我們常態在公布喔,倒是沒看到有變多的趨勢。真慶幸不是住在原po這種恥力之王社區
人家搞不好根本不住那邊 反正我不會想為了幾千元賣人格
作者:
chen0823 (Brian)
2018-01-14 01:03:00存證信函寄了到裁決下來,也是可以拖過一年的啊權益沒有影響,只是恥力要有些深度
那是你們社區管委會管理不力,我們社區超過三個月不繳就要寄存證信函準備開始走法律途徑了
我如果是主委還會要求遲延利息,信照寄下次欠到一定程度就開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出賣
作者: codehard 2018-01-14 08:13:00
一旦走法院就可要求支付命令 再不理就可找管區里長要求清空拍賣房屋囉 嘴硬的很多 挨得過的沒有
作者:
mepe1018 (mepe1018)
2018-01-14 08:59:00那你們社區的住宿素質較糟~有些是一被公佈 馬上繳
我們大樓是遲繳累計6個月 就沒有管理費的折價券600塊
作者:
DRnebula (銀河食屍鬼)
2018-01-14 10:18:00素質
強制賣出? 頂多支付命令強制執行吧...臉皮厚可以跟你玩超久...慢慢等,很慘 XD
作者:
IS0987 (FQ)
2018-01-14 10:41:00我們社區不繳試試看,你兩個月沒繳總幹事就開始備齊資料要走法律途徑了支付命命對方沒去異議,就能找法院去強執了啊!名下有錢扣錢沒錢扣房子賣啊這種有房的根本跑不掉,而且人性都懂趨吉避凶,很少有人會為了幾千塊或幾萬塊,讓自己去走法院或房子被拍的只是這種人一多,管委會很累而已,但是錢是肯定追的到,只是耗時
作者:
ebv 2018-01-14 11:04:00你們管委會也撐太久了吧 很多都每個月公布 然後開始停權之後還得按月繳滯納金
作者:
kidweng (kidweng)
2018-01-14 12:29:00最好大家都恥力破表,無力維修公設,社區開始衰敗
我們反而是公佈出來以後 不繳的遲繳的變少而且算便宜的社區QQ
作者:
adifdtd (請加油~)
2018-01-14 15:12:00支付命令就命令 錢是拿的越早越好 繳的越晚越好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1-14 15:26:00
呵呵 樹大有枯枝 所以本魯會避開大社區大家有能力 就要自己獨門獨戶
作者:
chienk (.................)
2018-01-14 19:29:00乖我們社區也是存證信函 馬上就寄了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8-01-15 07:34:00別公佈欠繳名單,會影響賣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