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解釋一下為何會這樣
這幾乎都發生在重劃區
因為土地使用分區
一樓店面只能做餐廳健身房娛樂用途等等
但這樣做會影響樓上房價壓
而且住戶又愛無店面設計的大樓
這時候方法就來了1樓與二樓甚至三樓一樣設計店面及管委會空剪等
然後一張獨立的權狀
由建商裝潢與購入這些設備
成立娛樂公司
公司代表人是管委會指派
使用也是管委會
也訂出收費標準
社區以外的人每次收費2萬元好了
社區優惠價50元
管理費費有贈送1千點,這1千點可以1比以抵扣1樓與2樓的健身費與餐費
1樓與二樓產權呢 因為要計算入公設坪數
就把1樓與2樓分攤給大樓住戶
買這棟大樓會獲得兩張權狀
建商在找各種理由與方法延遲這張權狀的過戶
或是當初賣的名義是贈品(其實灌進售價)
贈品晚點拿正常壓........
當然他還沒過戶給你們被法拍
買的人只要符合使用分區辦法
你拿他沒皮條
這種土地你說套房分租違法???
簡單他只要去申請旅館業
圖面也都是客房 有廁所等
不去做分戶等等
出租正常開發票繳稅
你拿他一點皮條都沒有
人家合法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