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大廈管理條理

作者: babylon2   2018-02-25 15:03:55
吵到濫的問題
過去住戶冷氣疊放冷氣籃內
後來管委會新增規定 不可超出冷氣藍高度
1.這好像是不是區全會同意的規約
所以無強制力是嗎?
我估狗爬文好像是 區全會全體住戶投票過的規約
才有強制力?
2.規約不朔及既往
但是如果他不貫徹執行舊超過高度的拆除
只針對新的要求
這樣是否無公約力?
還是主要看前面那項
是否是 [區全會全體住戶投票過的規約] ?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2-25 15:49:00
一般大樓交易時預設的規約就會有,除非有開區權會拿掉,不然管委會是有權要求的。但舊的違建沒拆,只針對你,選擇性執法你只能吞或是搬走,不然跟管委會鬧翻你住在那壓力也是很大,照三餐公告你家違規請住戶唾棄你,你就飽了
作者: q169 ( )   2018-02-26 01:30:00
這種規定 新屋預設抄內政部版本的 不會寫到這個因為牽扯到該建案設計置放冷氣的位置是露出還是自己該戶能看看到...我社區一開始也是很有趣 物業不知哪生出鳥版本還管你冷氣室外機要怎麼疊放的順序....後來才不鳥他哩....區權會沒正式開 預定規約也沒提到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8-02-26 11:59:00
新的案子大多都有寫唷, 至少我這三五年簽過的房子都有這條如果規約沒有, 區權會又還沒開就真的沒規範了, 但這樣好嗎表示這大樓管理鬆散, 時間一長房價一定很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