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證機制是《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所規定的,業者的定型化
契約條款違反上述範本而對消費者不利的話,原則上是無效的,並且可以
向主管機關檢舉的。
預售屋本來就是對買方極為不利的商品,因為何時蓋好?以及何時才
能過戶?乃至於簽約時無法看到成屋,以致於交屋時的現況有可能跟訂約
內容寫得差異很大?
也就是因為如此,內政部才會訂立《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來保護
買方。
台北市政府還有對業者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與《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
作比較,在這方面算是少數還有作一些事情的地方政府:
https://goo.gl/MUJU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