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客不願意搬該怎麼辦?

作者: Fujiwarano (???)   2018-07-17 15:54:06
※ 引述《Midcarry (Tactician)》之銘言:
: 等等我會找代書和買方,並且可行的方案如下
: 1:我們支付5萬給買家撐到10月,房客如果不走,我們願付解約金(但金額可能要討論

: 2: 請代書在寫一份存證信函,表示8/2不在續租,另開始整修裝潢,如不搬離,將以法

: 訴之 ,並在8/2直接告房客侵佔,採取任何的法律行為,跟買家解約(但金額希望有迂

: 的餘地)
: 3: 問7月底的訂金可否延到10月底在放進戶頭,並跟房客協調(但房客已擺明不公證了

: 只能試試看)
: 在最後我得聲明,這些錢是我父母辛苦工作的血
: 汗錢,他們不是做很賺錢的工作,且在高溫高壓的
: 環境裡賺那點辛苦錢,不能因為我而損失掉這麼
:
: 多,我會當場向買家跪地磕頭認錯,希望事情還能
: 有挽回的餘地。男兒身必須能屈能伸,有淚不輕
: 彈,事情在6點前應該能談完,希望大家能祝福我
: 給我點鼓勵,謝謝大家。
我教你一招
我看不下去了 不得不出手 再來無薪上班一下
問題不是出在仲介業務身上
是你找的仲介業務根本不夠專業 不夠敏感
真正專業的仲介 光帶看時候 從承租方的配合程度就可以發現端倪了好嗎?
甚至覺得怪怪的會要承租方 簽名寫 願意配合搬遷同意書 拿到手後
才可以安心簽買賣合約
事後他不認帳才可以依這個去法院訴訟
沒關係
事情都已經發生 怪你遇人不淑也沒用
教你一招比較偏門一點的模糊地帶方法
你知道這個要來了嗎?
https://lihi.cc/WiE06
這個來之前 先用簡訊意思表示 租約終止事宜 標明時間到今日
今日起請他找人搬家 然後寫個颱風來之前的日期
說之後要"收回自住"並會進行屋內"修繕"
記得一定要留下意思表示的簡訊 以後備用
沒錯 等他走以後 馬上過去按門鈴
說"下一個颱風馬上又要來了 我要巡一下房子屋況 怕漏水 檢查屋況"
記得找幾個朋友或家人幫忙一起去
然後進去後就不要出來直接住進去 最好多找個不用上班的人幫忙留守(在他搬走之前)
他要主張你非法入侵民宅 他要證明他的租約還有效 但他是不可能拿的出證據的
不然你主張n天前早已簡訊告知租約終止 他本身就不該出現在這個房子內
這時候他想告你 你就在房子當場打110告他竊佔(刑事)
不需要管他會不會成案會不會起訴入罪 警察有收到110就是要到現場處理
警察不受理你就堅持要拿到報案三聯單 避免搓湯圓吃案
他不願意走 你跟他住的時候 他睡覺你就放個佛經也好搖滾樂也罷 什麼東西的陪他入睡
把一皮天下無難事的人用刑事的方式處理掉比較快
不過你要跟他共處幾日的時候 請小心人身安全 以上
我承認我不知道你這樣做後果會如何 只能說祝福你 加油
作者: pponywong (pony)   2018-07-17 15:57:00
有沒有懂法律的告知一下 這會不會有問題啊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07-17 15:57:00
這樣做就是非法侵入民宅啦,你來亂的?忘了基於什麼原則,即便沒租約也不能強制進入不然張淑晶怎麼會鬧這麼大
作者: Fujiwarano (???)   2018-07-17 16:02:00
不然簡單 你丟個東西打破自己家的窗戶 這樣可以吧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07-17 16:02:00
上次才一個趁租方不在,房東找警察跟里長會同進入,還是被租方告成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07-17 16:03:00
租方在裡面的話,小心傷害未遂這條上身
作者: Fujiwarano (???)   2018-07-17 16:04:00
而且都先簡訊意思表示租約終止以及日期了 他還在裡面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07-17 16:04:00
進屋需要租方同意才行…就算沒合約也不能擅入
作者: Fujiwarano (???)   2018-07-17 16:05:00
我進我家房子睡覺吃飯聽音樂 要傷害誰未遂?錄音錄影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07-17 16:05:00
不過屋主是可以申請斷水斷電這倒沒問題…反正租約到期,房東也沒供水電的義務
作者: Fujiwarano (???)   2018-07-17 16:08:00
他要玩法 你就只能陪他一起玩法 但記得要不明顯違法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8-07-17 16:08:00
所以屋主找的仲介不算仲介業務ㄇ?? 假使有客人找到你同店其他菜鳥業務, 那個菜鳥就不算你們店裡的?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07-17 16:10:00
你還是自己查查有沒有構成非法侵入吧…判例都上新聞了
作者: zanns (苞可摸 GO)   2018-07-17 16:15:00
我記得要租客同意進入才行?
作者: passionyeh (等待是狩獵中最重要的事)   2018-07-17 16:18:00
應該就是趁他沒蒐證的狀況下,擠到房子裡去就不走了到時雙方各執一詞,警員也無法驅離屋主的意思?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6:20:00
他不讓你進你硬進就是侵入住居罪,不管民事上他有沒有權利占有房子,例如住飯店一個月都沒付錢,飯店的人也不能闖進房間就算對方竊占也不能自力排除,不是有個東西叫警察嗎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沒看)   2018-07-17 16:22:00
文裡說的不就是說取得租客同意進屋檢查修繕後不退去?不過不退去可能也有問題就是了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6:22:00
真的要喬,只好帶里長跟警察去「備案」,讓里長警長去搓,警察想要少一件案子會幫忙勸一下備案完全沒有法律效力,記得不要搞成報案拿到三聯單就無法喬,要真刀真槍來了
作者: zxcvbnmnbvcx (冒險 挑戰)   2018-07-17 16:23:00
斷水電可能比較有用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6:24:00
實務上台電跟台水也怕被告,沒那麼容易幫房東斷水電真的欠費的,常常也要欠很久才敢斷,斷之前還要一直發函催繳無業作東場的人去做筆錄應該是不會怕的警察用白道方法勸一勸盧一盧說不定有效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8-07-17 16:30:00
有租約生效時期不能斷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17 16:44:00
其實本篇做法是有效的,重點是屋主自住可以找一堆人開趴買賣不破租貸可以用自用與修繕打破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6:48:00
房客反制本篇的方法就不開門就好了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17 16:48:00
且他租約已經到不是約期未到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6:49:00
除非你的修繕需求到緊急避難程度了,否則怎麼可能隨便說修繕就闖進去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17 16:49:00
他不開就24hr輪班電鈴阿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7 16:50:00
這方式不是不可行,但是要要基本概念的人來操作會安全一點,因為很多是遊走在法規邊緣的漏洞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6:50:00
一直按電鈴倒是可以,照三餐在門口罵他也沒問題只是怕被揍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7-17 16:50:00
他們看完不走 要趕快叫警察 不然噴子會不會就拿出來請他們出去?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18-07-17 16:50:00
推,好暗黑的手法,不過感覺很有效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17 16:51:00
其實修繕還有方法的啦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7 16:51:00
這種可能真的會拿噴子XDD,開賭的也不會是什麼善男信女,建議還是安全第一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17 16:53:00
被揍就告他啊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6:53:00
不用噴子 他們四打一 徒手就可以打死人了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7 16:54:00
怕是沒機會告XDD,或者告贏也換不回一隻手或腿,衝突發生時有時候很多都是當事人原本也沒想到的後果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6:54:00
如果是帶警察去,警察反而還會要求房東退去竊占他另案偵辦,會傳房客做筆錄,但警察不可能幫忙房東闖進去不走普通傷害罪 判刑有夠輕,開賭的人不會怕的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7 16:57:00
這倒是真的,而且有前科對這種人也沒差,說不定早就一堆了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7-17 16:57:00
=.= 我是覺得這個方法比較適合原po是開賭場的 而房客是一般老百姓
作者: cash16n (十六)   2018-07-17 16:59:00
對呀 就是要善用你的房屋所有權這點 上篇我才說拆門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7 16:59:00
所以上面我講,這也算是個方法,但是不適合原po,比文的他根本都沒基本概念就算了,比武也不一定贏這種狀況叫他去根本是去送頭到時對方老手比他還懂,弄個洞給他跳搞他別條不是更糟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7:02:00
被打到手腳骨折都還是普通傷害罪而已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7 17:03:00
原po應該知道吧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7:03:00
報案聚眾賭博,到場看到一桌四人,對方說朋友來打麻將,警察就走了沒有抽頭的證據警察就不會偵辦我自己在家打麻將好幾次警察都來勸小聲點,然後就走了他如果只有開一桌根本不太可能法辦的反而報案激怒對方,本來說十月 現在變明年八月現在房子在人家手上,形勢比人強,重點是要拿回房子又不是要拼輸贏拚贏了對方去坐牢,但房子兩年後才拿回來 有比較好嗎不過原po應該確實已經激怒對方了我覺得以原po個性以及對方屬性來看不適合來硬的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7 17:17:00
真心覺得不適合+1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7:18:00
如果原po是在宮廟或當鋪上班的話我就很贊成
作者: kaz (Forever & ever)   2018-07-17 17:18:00
紅包不收.擺明要耗就先拆門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8-07-17 17:20:00
那警察不在時怎麼辦?對搞賭博的玩硬碰硬簡直白癡玩刑事也要玩得起才行,檢察官不鳥人怎麼辦?搞這些只是白花時間又撕破和解機會 很愚蠢
作者: Ballys (bebrave)   2018-07-17 17:27:00
這系列就這篇最有用,不過原po一定沒膽這樣玩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17 17:29:00
給他錢搞不好錢收了還不搬勒張00應該成立幫忙趕蟑螂公司不會有人以為強制執行會有人幫你趕把強制執行只是找人把人物搬出去不會被告而已那幾個一直說找警察,警察是最不儜管這的找有咖撐的刑警還有機會聚賭的要情資明確然後長期跟監抓大的賭場不會有噴子的啦,有噴子被抄時一堆人要去蹲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8-07-17 17:41:00
喔喔 好多街頭智慧
作者: richard85 (@.@)   2018-07-17 17:41:00
契約有特約返還房屋事項,期限屆滿應先定期限催告限期還屋,如催告期限屆滿承租人仍未搬出,得依土地法100條第五款請求返還房屋並可歸責對方事由致債務不履行(未依契約履行還屋義務)而終止契約(先存證通知)。因契約已終止了,就可以以民法767,929條請求返還房屋及排除占有,併依民法196請求相當租金不當得利(看他持續住多久)及依民法184I前段請求損害賠償(相當租金損失賠償及因售屋違約金的賠償,都可以算他頭上)。50萬以下都適用簡易程序,對方不出面得為一造判決,並得強制執行。這種糾紛民事就可以處理,用刑事會有誣告風險,而且一旦丟出刑事,流程走到哪裡不是自己能夠控制。更正:民法929-->962更正:民法196-->179要請求179前一定要先向對方主張終止契約(找個可歸責對方事由違反契約義務致債務不履行)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7 17:53:00
刑事問題他上面有鋪陳了啦...
作者: richard85 (@.@)   2018-07-17 17:59:00
終止契約,一造判決,取得強制執行名義。這中間都不會見到對方。反正簡易程序只會有一次言辭辯論,很快就結案了。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8-07-17 18:07:00
XD
作者: IS0987 (FQ)   2018-07-17 18:28:00
做善事會有好報的F大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7-17 18:29:00
本文原po有唸過法律嗎?建議你先去讀刑法再來po文,不然事主誤信,結果誤觸法網就不好了....
作者: Matsui (金澤大阪然後回家)   2018-07-17 18:53:00
還有要考慮對方萬一硬幹用柯先生那些招把馬桶用水泥填了,房子裡放隻死狗,牆上噴雞血鴨血,那交屋也不用交了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8-07-17 19:33:00
看到連押金都不收的房東,還有不會提醒這點的仲介,你們覺得這兩個人會有能力解決這種事情嗎?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7-17 19:34:00
真的. 6K房租早該叫他們滾蛋了
作者: richard85 (@.@)   2018-07-17 19:56:00
如果時間急但還未取得執行名義,也可依民訴390條供擔保聲請假執行,不過要暫時拿出來的$會更多。
作者: poeoe   2018-07-17 19:59:00
....這樣剛好符合非法入侵 本來有理的民事搞成刑事被起訴超慘阿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8-07-17 21:55:00
是不是要出租到期前先告知,到期後再搞這招比較好我也覺得這篇真的是唯一一篇有用的另外,上面有人說誣告,誣告實務上很難告成這不是常識嗎
作者: MoominX   2018-07-17 22:13:00
整串只有這篇最”社會走跳”正確,應該要M起來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8-07-17 22:18:00
如果契約上已經有逾期不搬東西任房東處置,這樣還不能動嗎?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8-07-17 22:22:00
押金會延長強制執行的時間點maya,你沒看過清垃圾要花破萬的喔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8-07-18 00:39:00
租約結束"東西'未清,房東可以清,但人還住裡面,那是他的居所,進入清入侵住宅,強制罪就來了
作者: richard85 (@.@)   2018-07-18 07:43:00
不管成不成罪,一旦被起訴,版上提供相關刑事建議的人,一樣會被依教唆XX罪由檢察官起訴。刑訴程序不是可以由原告自己能夠掌控,民訴當事人處分權主義有別。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8-07-18 07:46:00
這招我有幾個疑問一是進入後自住不離開,可以開門讓其他人進來嗎?二是在屋內你不動,但蟑螂房客說你動了他東西要提告怎麼辦?三是他不爽帶了水泥狗血榕樹回家處理,這些都是他的所有物不能動,也不能碰他阻止他封水管灑狗血種榕樹這就不就一樣陷入死循環嗎?四是即使用噪音等方式影響蟑螂房客,對方可以人走物不走,依然不能動他物品,不能換門鎖,發訊息告知處理期限,蟑螂房客只要期限內回房意思意思一下就沒事了,也是陷入死循環......
作者: richard85 (@.@)   2018-07-18 08:08:00
行為要建立在合於法效,不違背公序秩序與社會善良風俗為前提。檢察官有強大社會權力及資源,如他認定承租人是弱勢,自己是吃不完兜著走。我同意大大建議的諮詢專業律師,有個緊急狀況也有人幫忙想錦囊妙計。
作者: zhenyuyang (bibby)   2018-07-18 13:39:00
將屋子八成轉售給討債公司,或者聘用相關人員。目前,情形你即使拿到房屋,也怕會有麻煩,有點類似法拍屋會遇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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