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斡旋成功後,買方是否可修改支付服務費方式

作者: yoga5566 (宥嘉5566)   2018-07-18 03:21:56
一般來說
簽約完成後,過幾天先付50%
交屋後才付尾款
千萬不要太早付清
我們仲介,你錢一付清嘴臉就不一樣
因為有時候屋主會有一些水電,垃圾,瓦斯等奇奇怪怪的狀況要處理
你仲介費付清沒人鳥你
一定要確認交屋所有狀況都好了,再付尾款就好
※ 引述《kawasa (Hasta la vista)》之銘言:
: 請教各位前輩
: 近日買房斡旋單屋主已簽收, 但尚未簽不動產買賣書 階段
: 這幾天不滿房仲一些方式, 不想一次給足服務費
: 服務費是否還可分段支付? 確認斡旋書上寫到
: 1.買方承諾應於買賣契約成立時, 給付買賣成交價格_之服務費報酬於受託人,
: 並應於簽訂書面買賣契約時以現金一次給付服務報酬之全部, 絕無異議
: 2.因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位於約定期限內與賣方簽訂書面買賣契約,經催告後仍不履行
: 或因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致書面買賣契約無效, 被撤銷或解除時,買方均不得拒絕服

: 報酬之給付義務
: 感謝
作者: Fujiwarano (???)   2018-07-18 07:40:00
A了一下你的文章 你好像沒資格使用"我們仲介"這個詞,是不是要用"我們投資客"比較適合阿?服務費付的越爽快的客戶 業務服務起來越認真。這不是職業常識嗎?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18-07-18 14:05:00
有付服務費你會服務賣方比較多還是買方,服務賣方這不是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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