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去調解委員會寫調解申請書的時候.
(我寫調解書是因為,二樓公寓賣掉還沒交屋,樓下想要敲竹槓,貼說我的公寓漏水到他家去.
之前翻修好到賣掉半年多都不貼,在賣掉成交還沒交屋的時侯才貼..
然後我找了兩組抓漏,用紅外線,壓力測試,也試過水發現,不是我們漏的..
所以準備去法院告他,要狠狠反坑他一筆漏水鑑定費用,名譽損失,精神損失..
不過上法院之前,先跑一趟調解走過場..XD
另外,高雄各區的調解委員會我都快走遍了..呵呵~~~
PS.大多都是我主動去申請的)
剛好旁邊有一個老婆婆,應該快80歲,也來寫調解書.
他就是出租之後租客不付租金又不搬走.
然後我就跟收調解申請書的一起跟他聊天..XD
基本上這種就是直接去法院寫狀紙,然後開簡易法庭.
並且因為有欠租事實+有通知的紀錄..
所以只要存證信函寄過去,之後兩個月後對方還不反映.
就可以去法院寫狀紙,另外可以申請強制命令...把她趕走.
然後中間房子的租金都照算,算到他搬離還房子為止.
因為是強制命令,所以那個對方不給錢你就查封他的財產,凍結她的帳戶.
除非他申請破產,不然他只要領薪水,該給的錢都跑不掉.
因此,你房東怕甚麼??
(不包含~~~中間租金中斷的時候現金流嘎不過來自己貸款還款爆炸)
怕房客真的很窮,兩手一攤沒錢,然後名下沒有任何資產和帳上看的到的資金.
(另一個怕的就是房客自殺..XD)
不然就算他破壞好了,請問房客可以怎樣破壞??
你破壞後,有我買的廢墟破嗎..
那只要房客賠得起,你害怕他破壞嗎?
到時候你再把破壞後復原的工程價單,價格灌高個三倍坑死他就好.你還可以撈一筆.
所以出租,一定優先看工作..
他的資產你可能看不到,但她的工作多少你還是可以看的到.
一定優先以穩定,然後最好是夫妻雙薪為主.
這種人沒那個本錢跟你房東玩硬的..
她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很不爽的檢舉你沒繳稅,然後自我安慰阿Q式勝利法..XD
如果是老人,請他在工作的兒子女兒來簽約.
到時候老人死在裡面,還可以跟他兒子要一筆賠償金..!!
出租糾紛其實在我們後來玩不動產看來.
並不算是很難解的事情.
(透天翻修,夏天雨季或是颱風,造成兩邊鄰居家做水災.
而對方又想藉機坑你一筆,這種才難搞...
你已經理虧,對方藉機發難....你也很難硬到底)
最多就是跑法院.
跑法院雖然說時間拉很長,但其實大多時候都是在等我們偉大的法官"有空"..
我們台灣法官太偉大了,每天都超忙..
所以法院每個程序大概都是兩個月..
送狀上去等兩個月,之後跟你說資料不齊要補,你送上去再等兩個月..
之後告訴你要幹嘛,又兩個月....
根本跟加拿大看醫生一樣,癌症確定等到過世兩年,終於排到你看醫生了...
我看我們台灣法官也差不多是這樣一回事...=.=
但是,沒關係,反正房客一天不走,他的房租就加算一天,不用客氣.
最後強制命令還是可以全部都要回來...
不過通常拉,有工作的,你存證信函寄過去,它們就軟了..
這社會,沒那麼多專業房屋蟑螂的拉....你又不是豪宅工廠大店面,搞你這種小物件幹嘛.
而你房東最大的代價就是...可能要補稅...XD
so...出租不怕..
只怕房客沒錢.
窮人毛最多,也最無敵.
打赤腳的不怕穿皮鞋的...
所以我們絕對只把房子租給穿皮鞋的.
打赤腳的叫他們去睡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