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但現在的門檻很高。
主要有兩點:
一、專業面:不動產投資的法令複雜,以及投資型態多元化,還有資訊取
得不容易,因此門檻高:
(一)法令:光民法、不動產及稅法就很複雜了。
(二)投資型態多元化。
(三)不動產市場是資訊不對稱市場。
(四)政策風向。
二、資金面:不動產金額通常是幾百萬起跳,因此門檻高。
(一)自有資金。
(二)他人資金。
(三)財務槓桿。
不動產投資從早期單純低買高賣賺價差或買了之後出租收租金的型態,到
後來中古屋、法拍整修再賣出,甚至農舍包裝成民宿(有合法申請,也有無照
非法的型態)再賣出,先租房後作為日租套房賺租金(這是非法的,但前幾年
有人靠這個賺了不少,目前政府愈抓愈嚴),乃至於現在連太陽能發電也扯上
(但農地要當心未來農地農用證明書能不能申請的問題),甚至太陽能發電廠
的太陽能板也能一塊塊來讓人投資等等型態愈來愈複雜。
有個長輩以前是建商,民國八十年初期有一波建商倒閉潮,他因為財務槓
桿太高,差點破產。前幾年看到他時,他又翻身了,靠的是公共設施保留地,
他算是台灣公共設施保留地前幾名的大盤商(一年成交幾百億,你有注意到嗎
?公共設施保留地符合一定要件的話,是不必繳土地增值稅跟所得稅的),可
是在台北市政府也跑來摻一咖之後,光他目前手上的庫存市價就貶值了很多,
他是說他記取以前的教訓,目前財務槓桿不會超過30%,也就是說有100塊的資
產,負債不會超過30塊,所以2008年金融風暴後還有現在他一樣沒事。
隨便寫寫,不要問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