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小弟委託共有地地主向國產署申購10坪持分土地
對方同意申購後分一半,五坪賣我
但因為這持分地要都更,萬眾矚目
多位共有人都有意行使優先承購權
小弟非共有人,該如何取得買下朋友答應賣我的五坪地而不被別人買走?
假設土地價格是100萬/坪
方法1.先用10萬元買下百分之一坪,過一個月再以共有人身份用490萬買下4.99坪?
方法2.用設定抵押五坪地,再以債權人身份收購?
方法3.找別的共有人,協議好寄放在別的共有人身上(不想放代標共有人)
附註:先贈與後買賣不好,除了灰色地帶,還有偽造文書判例,不妥
想請教各位大大,我頃向第一個方法,是否有該注意的,或有更好的方法?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9-05-31 21:55:00你怎麼用方法1?
你確定國產署會賣土地給你或是共有人?現在國有地非常難買,承辦很容易被告圖利他人所以越來越嚴格很難買到
回s大,如果方法1其他共有人買,得溢價10倍回j大,已經買完了
2.債權人並沒有先買權,其他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5項依同一條件有先買權。3.是借名登記,常因此發生糾紛。而且就稅法而言,借名登記的不動產將來再賣出的話,是債權實現,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十類其他所得。我是認為方法1最佳。如果其他共有人想買,就賣給他們啊!賺9倍也爽!你比以前那些搞土地法第34條之1的人聰明多了。
謝謝t大,我在檢討方法1有沒有bug或其他更好方法,謝謝指教
作者:
e33195 (å‘左走å‘å³èµ°)
2019-05-31 22:35:001的bug之一就是朋友只賣你百分之一賺你9倍 然後裝死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9-06-01 08:49:00你為什麼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向國產署申購一定要委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