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19-08-11 10:14:41感謝板上給的資訊,回報一下最後結果
雙方簽訂合約後,親戚過世,變成要先跑遺產的流程,但數個兒女在價錢上沒有共識,所以
最後買賣破局
買方考量親戚過世,所以並沒有打算提告迫使繼承人完成交易
這間房子我看短時間會動彈不得了,剛好趁這個空檔慢慢裝潢新買的房子(本來打算加錢拼
兩星期內完工,但現在可以利用設計公司其他案子師傅的零碎空檔慢慢做,成本降低很多)
※ 引述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之銘言:
:
: 目前家人暫居在親戚家,而該親戚近幾個月生重病的關係,一直住在醫院無法出院。
:
: 轉入加護病房前,簽了委託書拜託該親戚數名兒子中其中一位處理房子(出售的錢全部贈
與
: 給這位兒子)
:
: 就當親戚兒子這幾日與買方簽訂合約,付了一部分的款項尚未過戶前,親戚過世了,這樣
實
: 務上通常是取消買賣還是怎麼處理呢?
:
: 想請問
: 1.買賣流程是否能繼續?? 或是得先走繼承遺產流程之後,全部繼承人同意後才可以完成
買
: 賣交易
:
: 2.如過買賣過程不能立即完成,這樣原本買賣後45天搬空點交的規定是否因為買賣失效而
失
: 效(如果是的話,我家人搬家的計畫就可以整個緩和下來,因為要跑完繼承流程,協調好
全
: 部繼承人同意與分配好遺產,我個人猜至少要半年以上,這樣我變成就不需要因為急買,
被
: 賣方搶劫了)
:
: 3.買賣流程因賣方過世而中止,這樣代為處理的親戚兒子,是否會遇到違約賠償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