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A.B雙方各有一間房,市值差不多,
A.B雙方同時想換房,又同時看上對方的房子,
但A.B雙方不賣房,沒有資金來買對方的房子,
這樣可以直接以屋易屋嗎?來減少一些費用的付出,
或資金不夠的問題,
謝謝。
作者:
maypcc (The K)
2019-08-24 12:08:00要怎麼以屋易屋 兩間都沒貸款 過戶中間會不會有空窗期?只要有一方有貸款,放貸與新放貸銀行一定會需要拿到錢
作者:
tasimho (11)
2019-08-24 12:35:00過戶,政府就要土地增值稅和契稅
理論上可以,但稅金也沒有減少太多。法律關係清楚一點的話,最好還是訂立兩個買賣契約。互易這種玩意,將來要認定成本也難。
作者:
lisa68 (vivia)
2019-08-24 13:23:00怕有一天有人反悔
作者:
KrisNYC (Kris)
2019-08-24 13:25:00就是用公告現值互易避稅吧 不是作不到 但感覺很少見
交換契稅可以減一點而已,民法上互易是準用買賣規定的。以前沒有房地合一稅就算了,現在有房地合一稅就要考慮成本怎麼認定等等的問題?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19-08-24 15:09:00理論上可以實務上沒聽過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19-08-24 17:01:00不想讓政府課稅 就不要過戶 直接搬過去等有人要賣屋 或搬家 再去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