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ooiekme (心靈頻率的穩定)》之銘言:
: 故事是這樣的
: 媽媽去年107年在南部貸款買了一間1千萬的房子,
: 而媽媽在今年9月往生了,
: 然後我繼承了這間房子....(我住在中部)
: 而我想賣掉繼承的這間房子
: 來做其他用途
: 原本是打算不賺錢,還是賣1000萬就好了
: 但是代書跟我說,
: 現在這房子的公告現值是250萬
: 所以依照房地合一稅是
: 市值1000萬-公告現值250萬=750萬
: 而持有剛滿一年是35%
: 意味著我還要繳262萬的稅金...
: 「房貸還有約750萬」
: 所以拿到250萬要先拿去繳稅金
: 再從口袋拿出12萬繳稅
: 政府不就是要我賣約1405萬(稅金404萬)
: 我才能沒賺錢的離場囉......
: 而代書就建議我房子拿來出租...
: 短期間就不要想要賣了吧!
: 昏倒呀......
我是覺得你是不是沒有提其他繼承的財產?
遺產稅裡面,
令堂有750貸款的話,
等於其他財產可以抵掉750萬。
750萬讓你抵稅抵掉,
你要賣房,不用依法繳稅?
哪有這麼好的事。
否則,
以你的年紀推算令堂年紀再加上薪水水準如果不高
應該也無法貸款750萬吧?
750萬20年貸款,一個月本利償還近四萬,
怎麼想也覺得不容易,
除非有其他資產或薪水或可以擔保的財產。
月薪沒有12萬,銀行會貸款?
月薪有12萬,只留一間房,沒其他遺產?
我是覺得不太可能。
如果把令堂全部留下的遺產來看,
整體稅收觀點而言,
你的情況並沒讓你吃虧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