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買房是否跟買賣品種貓狗一樣成了幫兇?

作者: jamo (hi)   2019-12-11 15:59:59
我印象中租屋糾紛如果訂約時比較嚴謹(備齊證件)追的勤一點
的確是半年解決,最慢不會拖超過一年
問題是租屋糾紛為了不過是錢
要知道房子還在承租方手中,這等於肉票的概念
你扣完押金馬上翻臉趕人,你有把握對方不會惱羞拿房子出氣?
所以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好好講
再來請專業人士,律師一庭五萬大概是低標中的低標了
房租一個月可能才兩三萬,如果全套搞下來
各種有形無形的損失可能就超過一年的租金
至於 ceca 說的拖了兩三年的我猜應該是比較複雜的產權糾紛
很能可能要先打確認官司,例如確認租約不存在,或者確認所有權等
然後才打訴請強制搬遷之類
話說回來我覺得租金有沒有繳一翻兩瞪眼的事情
還要用到法官審查真的是很瞎也超沒效率的事情
ceca 應該是想表達這個觀念
※ 引述《ICHBINMANN (偶像路線!!)》之銘言:
: ※ 引述《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之銘言:
: : 阿政府就是希望大家租屋阿.
: : 大家租屋,錢才會拿出來消費.
: : 所以政府搞了不可以買的公宅,又搞了包租代管.
: : 可惜某花內閣大腦有問題,不敢拉抬房東的保障.
: : 所以搞了半天,效力還是有限,大家還是要買房.
: : 今天問題是出在房東沒有保障,所以房東自己設出租門檻...
: : 你怎樣修改租屋定型化契約都沒用的拉...
: : 房客不繳租無法立刻趕她出門+公權力追討房租.
: : 房子被破壞無法公權力立刻追討修繕費.
: : 房客自殺在房子裡,沒有公權力去保障房東追討賠償金.
: : 或是說也許有公權力,但是你"每一件事情"都要給人家拖兩三年.
: : 今天才去吃了一間不良債轉移的物件.
: : 也就是前前一手欠錢.之後房子被債權人取得.
: : 結果房子債權人105年取得所有權,後來還申請強制搬遷,直到今年三月才把前前屋主趕走.
: : 你看...你光要趕走別人就花了三年.
: : 我X你娘台灣司法的效率有夠低落.
: : 一個漏水官司可以打兩年還沒結案.
: : 你他媽的誰信任你政府?
: : 阿你台灣政府的效能那麼爛.
: : 你就不要怪一般非專業包租公的房東..
: : 看到7x歲以上不租,沒正當工作不租,抽菸不租,寵物不租...
: : 不然動不動就要在那邊浩兩三年,誰有那麼多美國時間?
: : 老房東70歲,靠房租過生活,租到一個不付租金的,那老房東這兩年不就喝西北風??
: : 你看本版大家最愛講的德國....他是怎樣同時保障房東和房客的.
: : so...某花內閣就是典型沒出社會,滿腦子論文和理論.
: : 搞不清楚馬路上到底發生甚麼事情.
: : 但是不管某花內閣是怎樣念書念到變成書呆子.
<del>
: 因為民法規定如果租賃物是房屋必須欠租達兩個月才能終止契約
: 事實上租賃專法也是這樣規定,所以,不是一欠租你就能趕他
: 一般來說,你等兩個月他沒繳,別搞東搞西就直接遞狀起訴
: 通常一個月左右法院會通知你們調解,若調解不成下次就開庭
: 通常開庭只要租客承認有欠租的事實,講不出個所以然
: 很多法官直接就會定宣判期日,一般而言兩週內
: 之所以大家會覺得要走一審二審三審才能執行
: 是因為你們都不知道可以起訴時要求請法院宣告假執行
: 法官判決的時候會說你供多少擔保就可以假執行(先強制執行的意思)
: 當然也會給對方反擔保免假執行的機會
: 但對方錢放在法院,若最後敗訴,你可以求償,從擔保金拿回
: 但大部分欠租又不搬的人就是要耍賴而已 沒看過去反擔保的
: 所以房東收到一審判決書就可以直接去聲請強制執行,把租客趕出去
: 就算執行處收到,安排看現場、定期執行這些每次都隔一個多月
: 從欠租開始到執行,只要房東積極一點,不要浪費時間在說服他、調解不成又續調
: 你就是很硬,欠租不搬就告,調解不成就不調,直接訴訟
: 從你起訴到他搬,半年其實可以搞定
: 屋主會覺得拖,通常都是不願走訴訟或找專業人士
: 每個程序都自己來,又不懂,就會覺得痛苦,好像很久
: 至於你說,那有租賃專法,還是我走公證就可以直接強制執行
: 這依然是錯誤的觀念,因為公證書也只是形式審查有沒有具備公證書所定的要件
: 簡單來說,執行處不會也不能去認定房客是否有實質欠租、轉租之類違約的情況
: 所以公證法可以直接強制執行的情況,其實只有租約到期他不搬一種
: 並不是一般人想的只要去公證就可以飛天遁地
: 而對沒有財產的人,事實上你走訴訟程序最後除了轟他走
: 那些損失你也要不回來
: 所以啦,不管法律怎麼修,一般房東還是會選房客
: 雖然我覺得CECA大讓我獲益良多
: 但講白的,你說國外都市的投資客他出租不選房客?
: 真的有辦法解決窮人租屋的問題嗎?我不覺得啦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9-12-11 16:01:00
欠租兩個月沒繳第三個月直接叫遊民去住就好了遊民還比這些賴皮租客有情有義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12-11 16:04:00
會遇到這種講也講不通的,要嘛對方死皮賴臉像張淑晶一樣,要嘛山窮水盡隨便你,走司法程序只是確保自身的正當性,打官司花時間傷財,還不如好好安撫對方避免節外生枝
作者: foxs9 (moon river)   2019-12-11 16:11:00
這年頭名下無財產欠錢的根本開無雙了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9-12-11 16:19:00
所以一開始就要篩選了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12-11 16:20:00
一直都是啊,不然美國為什麼在住的規劃上自然而然區分成富人區跟窮人區像美隊的自介都說他來自布魯克林不明究理的人只會覺得他是在強調來自紐約吧
作者: sonjack (好冷)   2019-12-11 17:03:00
民法就非常非常保護租客,房東超級弱勢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9-12-11 17:53:00
「所以一開始就要篩選了」 → 就是這句 所以一堆老人租不到房子 → 回到年輕時到底要不要被房貸綁住的爭議
作者: aloness (aloness)   2019-12-11 18:29:00
樓上這問題是回到:老了有沒有錢 這個問題有錢的話,付錢住養生村,是個更好的選項呀住自己家,老了行動不便一樣花錢請人照顧食宿,請人接送,請人打掃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9-12-13 01:09:00
半桶水響叮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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