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2個月前跟台x房屋購買一間7年屋,
原屋主不曾入住、出租,
維持建商交屋原樣,
目前我們已進入裝潢尾聲,
今日冷氣施工發現建商少做一個冷氣排水管,
打給房仲說要我們自己聯絡建商,
建商告知已過保固無法處理,
社區總幹事協助帶我們按樓下門鈴,
發現同棟別戶同位置有排水管,
請問這可找房仲求償嗎?
作者: thinmon (你好瘦) 2020-06-02 19:15:00
.......
作者:
kalapon (D桃)
2020-06-02 19:30:00想太多
中古屋還是要負瑕疵擔保責任,不過少冷氣排水孔應該只能算設計不理想,不至於是瑕疵。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20-06-02 19:46:00這哪能求償,排水管就用抽水小馬達排走就好了
作者:
vikingman (åœå·¾äºº)
2020-06-02 20:05:00保固應該是漏水那種瑕疵
過保中古屋就是看現況 你沒跟屋主砍個幾萬就沒了除非這個項目當初有寫在買賣契約裡
哪個建商 這麼離譜的問題也不解決過保二手屋比新屋還需要驗屋公司啊
作者:
tku9527 (謝謝你9527)
2020-06-02 22:46:00二手屋當然找前屋主啊
作者:
mfcke (drive)
2020-06-03 04:12:00台灣人就是這樣理盲 都別人得錯 前屋主都驗收交屋 建商早脫責 就算瑕疵擔保也都七年了 民法翻一翻好不好
賣方負瑕疵擔保責任首先要先釐清到底是不是「瑕疵」不是有任何不爽的地方就可以叫做瑕疵瑕疵指的是不符合通常品質除非該瑕疵有證據對方明知卻隱瞞不同的屋齡有不同的通常品質至於建商的責任如果是建築結構之類影響生命安全的事並不能因為單純時間久就免責但絕大部分的爭議都出於一些非關結構的事除非建商主動願意負責否則中古屋能跟建商爭的很有限
作者: ppp00003 (殺人魔) 2020-06-03 09:05:00
推樓上,賣方現況點交給買方了,哪來的瑕疵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0-06-03 09:59:00我覺得這在法院應該不會叫物品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