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家附近跟三重好幾處
現在屋齡10-13年
小建案的雙拼
權狀約35坪,主+附23
一樓跟7樓都,挑高6米,因為6米會有小部分夾層權狀坪,所以一樓跟7樓權狀會來到42左
右
房子建蔽率45%,留非常大後院大約26*2
交屋完成建商二工幾乎蓋滿做到7樓
當然有收費
這時候7樓跟一樓就會變非常特殊戶
使用空間會是權狀上主+附的*5
為何不是4
因為原本45%有包含梯間等
1樓跟7樓的使用
(26+23)*2=98坪
2-6樓23+26=49坪
這樣買賣要用幾坪算
2-6樓35?還是49?還是23?
1樓跟7樓42?還是98?還是23?
實比計價的願意用49坪買嗎???
用23也要屋主要賣
你是屋主你會用那個坪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