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juber (美少婦與女兒同學的故事)》之銘言:
: 最近要入手一間捷運共構
: 他是登記 一般事務所
: 不過看售屋網站
: 他有很多也是登記成 住家
: 他是挑高三米六左右
: 因為想隔間 (沒有要弄夾層)
: 不知道如果想更改一般事務所為住家
: 需要去辦理甚麼手續?
順便再問一下
如果不登記成住家 還是依照原本一般事務所
然後弄輕隔間 一間當錄音室
一間當休息室 (其實有放床)
套房大概是內約17坪
這種輕隔間還需要去建管處申請嗎?
還是直接跟管委會說就好了?
然後這樣我是否還可以去申請自用住宅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