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上有一棟將近50年的地
目前是鐵皮屋搭建,屬既有違建,有土地但無建物權狀
地目就是正常的住宅區三,前有8米巷
目前有建商將附近所有權人都談了一波
我們私下問鄰居其實大家意願都滿高的
但是小弟其實是在科技業, 家父在服務業
對這塊不熟, 所以希望版友幫忙解惑
1.
目前建商有給一張所有權人同意書
如果滿意他們目前開的條件就簽給他們湊滿送件
之後會再簽一個正式合約
我想問的是
那現在談的條件,
是在給同意書時要同時先簽一個約嗎?
又或者是在之後正式合約時, 才會明列 我方同意才簽約
但這樣應該代表, 同意書謹代表我們聲明ok
還是以後面的正式簽約為主, 如果針對正式合約條款不同意
我們還是可以拒絕, 等於還有反悔餘地
是這樣嗎?
2.
因為是合建, 建商目前是一開給50/50,還算合理嗎?
還是其實建商開的比例其實都可以跟他們多少再談一點
剛好2位同事老家在新北市也參與過危老
A已經是談成50/50,也已經開蓋了,所以很好奇
3.
這題是代問
同事B在三重與我家情形類似
建商一開始也開50/50, 但是他希望可以60/40
她不知道這樣在新北市算獅子大開口嗎?
4.
因為找來的建商, 畢竟是做危老, 本來就不會太大
網路上查沒什麼特別的心得或資訊, 有點未知
但他們表示已有數個案子送件申請完成
這邊不知道能不能在政府網站中查到
(因為我在北市府網站查不到申請名單之類的資訊)
以上,
這邊先萬分感謝各位版友, 希望大家能幫忙解惑
小弟僅一般上班族, 父母也是服務業了一輩子
有機會住合法新房子, 也很怕他們的權利會受損
再希望大家多多幫忙回覆,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