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應該是建物合併吧?

作者: sdhpipt   2020-12-03 12:54:26
※ 引述《yesnogod (是無神)》之銘言:
: 在宣示的健全房市項目中,有一條說避免分割避稅,
: 是不是說錯了?依目前囤房稅的態式,應該是併房
: 避稅才對,因為以前有人把五樓透天厝分成五間公寓
: ,變成有五間房屋權狀,這些都超過一人三間的標準,
: 而且一堆人,5,6間套房出租的,都怕政府把第三房
: 以上的稅金增加,還是一棟房子就有90間可出租的才好,
: 為了不被增稅,應該是把手上的,5,6間套房賣掉,改
: 買一棟有五,六間套房的透天厝才對。
純粹個人的猜測
所謂的避免分割避稅
是說有些高價的不動產要傳給子女時
會採用每年兒子購買祖父的房子幾分之一
分多年度買賣持份來完成過戶
實務上一大堆代書都建議這樣過戶
我也看過身邊的親友有2個類似例子
我猜測所謂的避免分割避稅是指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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