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社會住宅最大的缺點.....柯文哲蓋的!
: 真的!
: 這就是他最大的缺點!
: 以最有名的明倫社宅為例
: 1房型(14/16/20坪) 264 戶
: 租金為 1.29萬/1.47萬/1.84萬
: 二房型(27坪) 71 戶
: 租金為 2.48 萬
: 三房型(44坪) 45 戶
: 4.05 萬
: 答案就是給有為青年存第一桶金用的!
: 套房一萬多的租金你租不起,老實說也不適合住北市!
: 這種社宅就是給有為青年可以安心打拼第一桶金
我認識的有為青年是住台北松山的雅房一個月6800。(年薪
80萬左右)
這種說法我聽了不下N 次,但我認為在邏輯上完全說不通,
社宅雖然是最近幾年開始蓋出來,但這個議題提出的時間點
卻是在更早之前,那時居住正義的重點主要放在台北市,因
為其他都市你願意接受屋齡20up的話,買房並不困難,會受
高房價所苦的人,其實是在台北工作的下列三種人:
1.設籍在台北,但卻是一直租屋,想買房的人。
2.想在台北定居的北漂工作者。
3.住在台北(不論是否設籍),但想離開原生家庭獨立成家
的人。
這些人有迫切的買房需求,但台北的高房價卻讓一般受薪階
級無法觸及(那怕是屋齡20up的舊房),才會產生居住正義
的聲音。
所以,發現了嗎?這些人的問題在於「根本買不起房」,而
不是存個六年就能買得起,如果所謂的「有為青年」是指租
社宅六年就能存夠頭期的話,那以社宅的租金,事實上這些
有為青年也能暫時屈就,用同樣的租金租舊房,六年後也能
買房,換言之,社宅沒有解決他們買房的問題(因為不用社
宅解決,他們本來就買得起),社宅幫助他們的,是讓他們
可以在這六年存錢的時間過得更爽,不用屈居於舊房。
那麼你的意思是,蓋社宅的主要目的,是讓原本就能夠買房
的有為青年,在存頭期的六年間過得更爽,這樣嗎?
再者,如果從租金來判斷這個人有沒有為的話,那青年呢?
照你的邏輯,社宅應該要排除沒有前景的中老年以及一開始
就該認命的特殊身分族群不是嗎?反正這種人要嘛存了10幾
年都存不到頭期,不然就是天生沒有這個命,這些人就是你
所謂不適合住北市的人,不如把這些機會讓有為青年在存頭
期的時候過得更爽,對吧?
縱使從社宅的規劃及申請條件來看,也頂多就是青年創新回
饋感覺跟有為青年有關,其他都沒有什麼關係,光是特殊身
分跟原本在台北設籍的就佔了幾乎90% (其實我不太懂為何
一邊要求家庭成員在台北沒房一邊又要求在台北設籍,還是
我理解錯誤?),只剩下10% 給北漂工作者,這種情況有可
能促使租金下降嗎?
現在不是說柯P 蓋社宅不好,現在是在討論蓋社宅的目的應
該是什麼,以及結果有沒有達成政策的初衷,這應該是可以
檢討,而且也很值得檢討的,因為就如同ceca大所說,這不
單是台北會有的問題,其實全台蓋起來都有這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