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講實際很值得討論
客觀來思考一下
首先就兩條路線 1.確實登錄 2.建商合約價登錄
走第一條的滿簡單的 一開始 正常房地產投資客一定會拒絕45% 35% 這種稅率
因為根本不是賺錢 是賠錢賣 一樣的資產只是轉手 就變成要貼幾百萬現金
接下來只要看"金流"
能過得 就是"出租"或"閒置"5年之後 再去找人接手
金流不能過的 只好賣掉 繳稅
OK END
市場上有機會撿到便宜 就是去跟金流不過的投資者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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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討論要使用平轉方式+價差 5年內移轉的
1.現金 (但是這波漲太兇 金流不好搞) 可能必須分段 分時間 不同人 慢慢去把價差湊齊
2.湊發票 要是裝潢太豪華 會被查 如果是兩百萬裝潢 有家電+家具+設計費 應該還可
3.贈與 我在想這條不錯 一個人一年有220免稅額 而且可以送給任何人
夫妻就有440可以去給 甚至跨年度 可以到880 這條我覺得很受用
4.實物?? 變現容易 價錢穩定 例如 黃金塊?
5.虛擬貨幣交易
6.海外帳戶交易
至於稅法有帝王條款 這應該大家都知道
無聊打發時間 大家閒聊看看而已
然後最近竹北王又有新帳號了 真希望版主過一陣子把它處理掉....
不過依然恭喜6月 新竹縣 市 都是正成長 過幾天再整理一下其他縣市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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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賣給A 1000萬
現在市價2100萬 建商餘屋也是賣2100萬
A現在拿出來賣 比建商便宜一點才賣得掉 所以賣2000
B現在跟A買 那A就是要繳450萬
OK 那A隔天去跟建商買 同樓層 同格局大小的房子 建商給老客戶優惠2000萬賣他
才一天而已喔 A要取得相同資產 要倒貼450萬
所以我說正常得投資客 不可能賣 外行 二流得 可能還想說我爽賺550哩
資產這東西是具有增值可能的 你這樣交易 只是讓自己失去這個優良位置的資產
這三方啊
只有政府賺到錢450萬 建商沒差 A虧了450萬 B本來就是市價取得這房子 沒賺賠
我不賣 那我就是有一個增值了1000萬 但是流動性低的資產
我賣掉 就是要套現出550萬 然後損失450萬... 假設目前市價當地真的就是2000萬了
如果金流不緊的 為何要套現出550萬 損失這450 明明帳面就有1000萬增值
結論就是 金流不緊的狀況
市場 買不到 賣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