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朋友真實經驗分享…
三個月前仲介給了秒殺案件,成交價870W
上個禮拜1020W賣出,感覺三個月賺150W是不是很好賺!!!
150W-50W扣仲介跟可列舉成本約剩獲利100W
實際上約100WX0.45=45W政府拿走
買入仲介費2%,17.4W
賣出仲介費30W,照道理4%應該41W
這裡面房仲拿走47.4W(3個月內)
手上剩150W-47.4W-45=57.6W
再扣掉一買一賣的契稅.代書費.銀行手續費.房屋簡單整理.油漆…等
真的到手40幾W(等於一個月賺15W)
這月薪都可能比房仲薪水少了,更何況版上神人那麼多,月薪都30W起跳的
好在朋友本身還有正職,要不然只靠秒殺件買賣一樣餓死
這其中難道還沒發現主要是被誰拿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