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禁轉草案,現在看起來很容易過
我個人覺得是不太公平,干擾財產自由
要打炒作就去對針對特定人士調查打擊就好
何必牽連全部的人
就像有人哄抬蒜價,你就去查哄抬的人
何必規定全部人都不准轉手賣蒜頭,只准蒜農能賣
有規則就有漏洞
想像力很重要
像這種即將推行的草案,沒人知道最後會怎麼實施
運用想像力,我就講一個很明顯的漏洞
就是趕快成立一間公司,現在成立公司也沒有資本額的限制
然後在法案生效前,把預售屋合約轉手到公司身上
法案生效後禁止轉約,但沒有禁止公司轉讓對吧
之後就用公司股份的移轉,讓另一人持有公司
自然就接收預售屋合約的權利
相信一定有修法的人在盯PTT房版的討論
我也不怕先講出來
有種就一起修公司法,限制有買預售屋的公司做股權轉移
我等你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