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去年與女友共同買一間房子,
房子登記為共同持有,雙方都是借款人,
最近結婚後想再購買第二間,
想向各位請教兩個問題
1. 若我將目前房子持有的部分贈與給老婆,變成老婆單獨持有,
需要再付一次契稅、印花稅等等稅金嗎?
會使用到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嗎?
2. 找另一間銀行做轉貸,把貸款借款人也變成老婆一人,
而我名下無房也無房貸,這樣有符合首購資格嗎?
符合的話是否就能使用首購利率,而不受到之前第二戶利率1.72的影響?
因為是共同持有,網路上的資訊很多都沒有特別提到這個狀況,
再麻煩各位前輩指教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