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49072002 (醬汁呢)》之銘言:
: ※ 引述《danielkyo (腦補情形嚴重~)》之銘言:
: : 各位大大,小弟爬了幾篇重購退稅的文章。想請各位大大幫忙確認,小弟這樣的流程
是
: : 符合重購退稅。
: : (1)2020/6 建商交屋,稱甲屋。於2021/4遷入全家戶籍於A縣市。
: : (2)因為工作地更換及學區考量,2022/3先將小孩跟我的戶籍遷到B縣市,僅留屋主
太
: : 戶籍在A縣市。同月賣出甲屋,須繳納房地合一稅,無土增稅。
: : (3)於B縣市看中一個即將於今年交屋的預售乙屋,賣價略低甲屋。若成交,可於今
年
: : 家遷入戶籍。
: : 如果想適用房地合一的重購退稅的話,想請教:
: : A. 太太戶籍是否於甲屋交屋給買方時,遷離A縣市,並遷入B縣市,待乙屋交屋全家
一?
: : 遷入戶籍,就可以滿足甲乙屋都有戶籍的條件?兩年內買到房且遷入B屋戶籍,是否
滿?
: : 重購退稅條件?
: 買入當下要戶籍在要賣出的那間 所以買入當下太太戶籍要在A
這點有點困惑,假設甲屋交屋在3月,但戶籍已離開甲屋,到12月才能遷入乙屋戶籍的話
,也可以滿足重購退稅嗎?也就是先賣後買。
: 交屋之後遷離A是正常的 要遷入B 但要在兩年內一買一賣或一賣一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