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長輩有房子要都更,因考量都更要好幾年,所以有考慮都更前贈與,暫時因為金流問
題,暫時不考慮買賣,有請教過代書,但還是有些疑問,代書也講得不清不楚的~
目前是想了解都更前和都更後贈與的課稅方面會差多大~
假設老屋公告總值為x,更新前估價為2x,更新後可選權值為5x,土地增值稅自用為a,一
般為3a,代書認為更新前後贈與的稅可能差不了多少,因為雖然更新後土增稅會少,不過
公告現值總值可能會升,契稅和贈與稅都會升,所以有可能差不多?
再來執行權利變換後,大約會剩x,都更中心是說,如果不貼錢繼續選配想把錢拿回來的
話視同買賣,會被課房屋合一稅,這部分我不太了解,代書也講不清楚,我查了一下,假
設都更前贈與,房屋合一稅2.0成本是以都更前公告現值算,以更新後第一次移轉計,稅
率維持20%,但不知怎麼算獲利,是 (x -( ( 1/5 )x))20% ?
如果都更後贈與,這筆房屋合一稅我就不太懂了,因為大概四五十年,成本也不可考了,
查了一下好像可以用舊制?
還請高手指點一二,我有漏算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