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次修法要禁預售屋換約
把以前好好賺的方法堵起來
但今天已經看到內政部有為我們多多開啟了後門:
簽約後財產因故遭強制執行、配偶、近親因重大傷病須長期療養、
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致無力繳款履約的特殊情形
上述的條件其實都滿好達成的
像是故意不房貸就可以讓財產被查封
家人生病也可以達成要件
真的都達不成前兩個條件
還可以拜託老闆遣散你
老闆聽到原委想必也會幫助你達成目標
能力夠強 大不了去下一間公司就好
房子能轉賣賺錢最重要
天無絕人之路
有買兩三間預售屋的多多真的別慌
冷靜破解這次政策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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