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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各位大大留言及私信,權狀203平方公尺,已有私信協助公告現值買賣,約一千多萬
附近,老媽純粹不喜歡麻煩才想拋棄,但若拋棄得連帶桃園和台北的房子一起拋棄,所以
還是繼承再拋售了,感謝大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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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最近老爸過世莫名繼承台中北區的畸零地,老媽覺得麻煩不想繳地價稅要拋
棄,結果到地政事務所櫃檯人員大聲勸我媽不要拋棄這塊地,說什麼這塊地在鬧區而且六
十幾坪以後會有用的…
(圖片刪)
請問除了故意去鬧附近住戶之類奇怪的鬧法和拋棄捐贈,還有什麼能把這塊畸零地當成資
產
還是只剩下乖乖繳地價稅等哪天建商要開發或政府要徵收?
以上疑問詢問各位大大,還請各位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