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cg2012 (犭師犭師)》之銘言:
: 小弟週五看了一間房
: 爸媽老婆都很喜歡
: 於是當天晚上就下了斡旋
: 我是第一次下斡旋的小白
: 早上看房仲介說第一順位下1000
: 下午打電話來說又變成1020
: 要我下斡旋看能不能再提高到1025
: 我想了一下 只要高過第一順位就好了 我就出1021
: 仲介也很有誠意到住處簽斡旋合約
: 到今天(周一晚上9點)
: 說第一順位直接出到屋主底價買走了...
: 接到電話非常錯愕
: 原來我不是第一順位??
: 問了仲介朋友,出價較高確實也不是第一順位
: 問題:
: 1. 第二順位下斡旋高過第一順位,仲介是否需要告知第一順位?
: 2. 第一順位得知有第二順位出價較高,第一順位再往上加,仲介是否也要告知第二順位?
: 3. 爬文有看到一篇:若第二順位價格高過第一順位,仲介要24小時告知第一順位?
: 可是我等了3個晚上(周一晚上9點才告知我已出售)
你上面這些問題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別人直接加價達底成交!
除非你抿心自問你的仲介直接報底價給你
例如 1050,你會信任你的仲介直上 1050
並按行情給仲介費(目測最少要 3%)
這個案子才有可能被你買到
但是按你只加那個一萬塊
我估計就算多給你幾回合來回
最終的結果一樣是別人直接達底成交
而你還在那邊糾結什麼幾順位的芭樂問題
: 4. 仲介做法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等等?
當然沒有~
你的斡旋只代表了購買意向
屬於隨時可取消可撤回
對買賣仲三方都沒有強制力
如果光是斡旋的條款要用公交法來管制
那基於法律的公平原則來說
消費者肯定也要付出部分代價
例如下斡之後不能撤回之類
我估計消費者更受不了~
: PS:仲介說第一順位買家,從下斡旋後拖了三個禮拜
: 說自備款可能不夠,還是貸款成數問題...blablabla
: 我一下斡旋兩天後直接成交?都沒有之前的問題了?
之前可能是要殺價啊
現在出現了競爭者輸不起
直接加價成交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