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大大
目前已將自住房子賣掉(母親持有100%) 母親、我、老婆、小孩皆設籍在此
而粗估要繳房地合一稅80萬
想詢問日後買房若買超過 賣舊房的成交價,且新房登記在母親名下
(且家人也都設籍在新房)這樣有符合重購退稅沒問題 可退全額
但礙於母親已60歲亦退休,若核貸的話恐怕有困難,那如果我與母親將新房各持一半
這樣是否還有符合重購退稅資格?
有詢問國稅局人員:回答是就會退母親持有的比例,像我們各一半,
母親申請退稅就是退40萬但我爬了各種資料文章,都沒有看到有這樣的說法,
怕稅局人員講錯,一旦不符合資格,是直接80萬消失。
請各位大大有經驗的可以幫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