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如果你是屋主千萬別簽專任
歡迎各位仲仲來噓
仲介的佣金分成開發跟銷售,所以如果你是店頭(就是仲介任職的店),就會希望這個案
件開發跟銷售都是自己店裡的人,這樣才能收到最多仲介費
如果你的案子是熱門的,通常都會優先讓自己店的人先賣,這樣對店東來說可以抽到最多
,也因為專案沒人競爭,都會希望收滿6%,甚至會壓住斡旋,讓屋主降或讓買家加,而價
格其實早就到雙方同意的價格了,只是差在仲介費用沒有收滿
如果你的案子是普通或比較冷門的呢,先放一兩個月啊,再跟屋主說你開價太高了,沒人
來看,要降價才有人買,一切都已收到最多%為最終考量
那如果你一次簽十個仲介店會發生什麼事呢?
會有一堆人幫你上架591,放上社團賣,曝光度十倍以上,看屋的人當然更多,又因為有
競爭,大家都想儘快成交,就會讓利,落袋為安嘛
至於為什麼知道,因為我買到的幾個低於當下行情的案子幾乎都是專約,明明價格不高為
什麼就是賣不快,後來跟仲介聊天就知道原因啦,出來混口飯吃,當然為自己想,除了有
人情壓力外,我不懂專約到底有啥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