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們好,
近日下斡後屋主也收斡了,
房屋現況是出租中,
但因為租客已經是長期承租,
所以屋主與租客並沒有打租約,
想請教前輩們,
接下來簽訂合約時我要如何保障自己?
我擔心萬一租客不搬呢?或遺留一大堆廢棄物等
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訂合約?
付款流程要怎麼做比較好?
作者:
buike (chico)
2022-05-14 13:28:00同樓上+1
作者:
godnnn (尬的恩恩恩)
2022-05-14 13:29:00漲房租
作者: sam21sam21 (sam21sam21) 2022-05-14 13:29:00
不定期契約可以在房屋買賣的時候解除合約當然,如果房租你很滿意就無妨
不定期租約 如果要收回自住麻煩比較小 要出租你麻煩就大了 合約一定要註明需清空租客 或附上有年限的租約給你
作者: sam21sam21 (sam21sam21) 2022-05-14 13:30:00
我之前遇到一樣的問題,是讓對方走完一個期限這種不定期契約會影響銀行放款的%數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2-05-14 13:37:00民法425-2條, 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因合約過期形成的不定存續契約, 所有權轉移之後, 新房東沒有概括承受的義務
下斡旋的時候就約定排除租約了賺訂金成交後 寫在合約裡讓前屋主處理其實最省事不然等過戶後 你要跟租客走法律真的要看人品了
保留物看要選擇什麼 其他正常仲介也會幫忙排除都可以談的沒把握真的讓前屋主去處理 除非很便宜 很便宜我會買下自己處理
作者: macpro (mac) 2022-05-14 13:51:00
買賣不破租賃
我習慣是押確認騰空後履保撥款+不定期要重打租約到定期確認後對保貸款最差的情況下你看租約有沒有勾”得”提前終止租約,有的話賠租客一個月請他搬家
如同IBIZA所述 不定期租賃沒有買賣不破租賃的適用不過以我的經驗 建議如一二樓所述 要求賣方先處理好但若房價真的夠便宜 是可以考慮買下來自己處理啦
作者: bencmwu (leopa) 2022-05-14 14:32:00
我買房時也有到期租客 仲介幫租客找新租房 幫賣方點交跟我驗收 一條龍一魚三吃
作者:
HEROR (偶然與巧合)
2022-05-14 23:51:00房客有優先承買權有法可循嗎?
先買權跟買賣不破租賃都有一些條件上的限制google你就知道了但一般要賣會通知租客 租客如果想買早就問了好幾年前賣房的時候 房客也是問多少錢 然後嫌貴 我一週多就賣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