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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名譽理事長、三圓建設與大同董事長王光祥日前喊話,希望能以
有條件平轉,沒賺錢、不賣貴等為原則鬆綁預售屋禁換約,雖內政部立刻否認,但房地產
業已開始議論,若政策有機會鬆綁,預期市場將出現爆量的平轉換約,但檯面下卻有幾種
暗黑招術,包含:價差以贈與名義轉帳,雙方各找人頭收匯款,避開國稅局追查,甚至透
過藝術品買賣來避稅、若只是小額賺差價的話,「私下給現金就好」;不過未來政策上路
後,檢舉人制度若針對買方有豁免機制,那買方可能在交易後去檢舉賣方,「對投資客殺
傷力很大。」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名譽理事長、三圓建設及大同董事長王光祥日前透露,預售屋限
制換約有二等親等例外條款外,已與立委溝通,盼預售屋換約轉售可望鬆綁,平轉無獲利
就無限制。
雖然事後內政部火速發文澄清,「並無放寬在無獲利情況下,依原契約價格轉售,可不受
換約限制」,但該消息引發民眾討論,「內政部提交的法案是這樣,但送到立法院後仍有
可能修改」。
《蘋果新聞網》致電王光祥想進一步確認,但他表示在忙,不便回應;業內人士也開始討
論,若未來政策允許通融,預期市場將出現「爆量」的平轉換約,投資客也另有對策。
《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點出3種可能:第一種情況是投資客以平轉換約給買方,檯面上
登記價格2000萬,但實際要賣2200萬,賣方另給買方一個人頭帳戶,請買方也找一個人頭
代為匯款200萬,在不以雙方名義做現金流動的情況下,國稅局也很難追查是否逃漏稅。
第二種情況較簡單,就是以贈與的名義,若投資客小賺30、50萬,雙方可能出現以贈與名
義匯款,但若動輒要賺上百萬,還以贈與名義匯款,可能會遭國稅局調查,找來問話。
第三種手法也存在市場,投資客檯面上平價轉讓給買方,但實際上賺取200萬差價,這時
賣方先到藝術品店買一件藝術品,並將這件藝術品放在店裡,再由買方加價200萬去購買
該件藝術品。他坦言,「藝術品的價值很難衡量,容易成為洗錢、避稅的工具」。
不過另有投資客告訴記者,「何必這麼麻煩?不如約定私下直接給現金,何況只是小賺的
話,根本不必再找第三方或人頭」。
投資客的招術看似聰明,但陸敬民話鋒一轉,「中華民國最聰明的公務員在國稅局,千萬
別低估國稅局的能耐,市面上的逃漏稅手法,他們也都想的到」。
陸敬民認為,這類檯面下交易最大的不穩定因素其實是「買方」,若買賣雙方有保密默契
,國稅局只能逐筆審查、從一般金流去查是否有逃漏稅的可能;但是若未來政策上路,在
檢舉人條款裡有針對買方的豁免機制,也就是買賣雙方完成讓渡契約後,買方有可能檢舉
賣方投資客,而當政策裁罰對象又以賣方為主,不罰買方,那對投資客就會有很大的殺傷
力。
「預售屋禁換約如同內政部打炒房的神主牌」,陸敬民認為,若最後在立法院放寬可以平
轉換約,等同讓打炒房法案形同虛設,恐讓無殼族和年經族群質疑政府的威信,「因此通
融、翻案的可能不大」。
雖然如此,但有專家認為該草案本身就存在漏洞。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不論預售
屋換約是否開放平轉,其實都有破解方式,而且不只一個,該草案並未鉅細靡遺,本身就
有漏洞可鑽,爭議性大,何況還是禁止民眾處分自己的財產,較不像是以「自由民主」自
許的國家會推出的政策,因此如何做到圓融,讓各方都能接受,確實很難。(林佩萱/高
雄報導)
心得: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政府終究不是投資客的對手
說國稅局有辦法查
但是國稅局人力有限
而且買賣雙方私下講好用現金補貼
國稅局怎麼可能查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