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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疑女友與同事搞曖昧 恐怖房仲對頭連轟他3槍
台中市霧峰區四德路某房仲門市2021年4月中旬,一名40歲左右的陳姓房仲,疑因與公司
巫姓同事發生口角衝突,又懷疑女友和巫男搞曖昧,竟持改造手槍進入店內朝巫男開3槍
後逃逸,幸因火藥量不足又射偏,未造成傷害,一審陳男遭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2月,二審
認陳有殺人直接故意,維持原量刑,仍可上訴。
根據警方調查,陳姓男子因懷疑前女友跟巫姓男房仲有曖昧,竟持槍到辦公室先對巫男嗆
聲,接著拿出改造手槍開槍,此舉驚動在辦公室工作的其他同事,還有人直接表示「不要
這樣!」
但陳男的改造手槍火藥量不足又射偏,導致子彈射出去後直接掉落,無人受到槍傷,只有
巫男耳朵有擦傷;陳男見狀想再開一槍,被一旁的男子阻止,隨即逃出辦公室。
陳嫌事後持涉案槍枝向警察機關投案時,遭警方當場逮捕,依殺人未遂及違反槍砲彈藥刀
械管制條例送辦。
台中地院一審時,陳否認殺人未遂,辯稱當時情緒失控,只有朝巫右耳射擊,而不是瞄準
致命部位,但法官認為,陳近距離朝巫男開槍並接連射擊,顯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恐嚇
、槍砲及殺人未遂等罪判8年2月。
陳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陳男已具有直接殺人故意,審酌陳因感情糾紛就近
距離朝巫男頭部開槍,對社會治安危害巨大,維持一審原量刑。
心得:
各位買賣房子時,要對房仲大哥客氣一點
不要一點錢就跟大哥計較,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全台灣大概只有我沒有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