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8752134 (AndyChen)
2022-07-18 13:16:04※ 引述《bilibo (潛水鄉民)》之銘言:
: 他房東最近想賣房子 (還沒賣掉 剛上架而已)
: 所以請朋友A 1~2個月內要搬離
: 但是他們租約是簽到明年阿
: 請問朋友A有甚麼方式可以拒絕搬離?
: 我上網查 基本上是不能強制租客 在租約內搬離吧?
: 就算房東說要付一個月違約金給朋友A,也不能強制他搬家吧?
: 請問各位鄉民 法律上有甚麼條文可以保護租客的嗎?
: 謝謝!
以下內容你參考看看。
先純就法律層面回答你的問題:
1. 租約未到期,租約也有載明提前終止租約要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出租方(屋主)能
要求提前解除租約嗎?
答案是可以,但這個可以... 其實拖到你明年租約結束估計官司都還沒判定。
你可以仔細看你的租約裡面會有一項出租人提前收回房子且不需經過承租人同意
的事項,有一點就是包含 "房子收回自住修繕使用"。
所以依法,是可以沒錯,但屋主要主張這點也不是自己說了算,等判決下來可執行
時,你的租約早就結束了。
所以實務層面大家都會說這題的答案是 "不行"。
2. 租約期間屋主或是仲介可以帶人來看房嗎?
答案是未經承租方同意,不行。
你要注意一件事,承租方如果有同意或是主動開門讓對方進來,都視為"同意",
所以你朋友如果在租期不想被打擾,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拒絕,而且留有證據最好。
如果有北七自己帶鑰匙開門進來你就直接告他擅闖民宅。
(有沒有要那麼硬取決於你朋友跟房東的關係而定)
以上是法律層面的狀況,但實務狀況是這樣,
通常大家互相給方便才較符合雙方利益,因為你再怎麼拒絕你租約到期就是得滾蛋,
(這裡先不討論你朋友要違法當租屋蟑螂的可能)
在正常的情況下,承租方這麼不配合房東,最遲肯定在租期到就會被請走,那到時候
還是得去找房子,而且額外一毛錢都拿不到,甚至有可能被合理的刁你朋友的押金。
因此如果這種屋主要求提早搬離的狀況下,你可以讓對方主動開條件,這個點切記要
拿捏好,不要從你朋友嘴巴說出超過合約的事項,那很有可能變成敲詐。
例如說提前結束租約要賠一個月違約金,你朋友主張這點跟房東講沒問題,因為合約
內有載明,但如果你朋友想要拿更多,那就得讓房東自己跟你提。
你可以說這樣提前搬家很困擾,還要再花時間精力看房...etc
你不可以說除了一個月違約金還要再給XXXXX才願意搬。
但我說一個比較實在的,你朋友也不要想說要拿多少,最多最多合理的範圍大概就是
提前終止租約的一個月違約金 + 搬遷費用而已,其他的說真的就是多給的。
所以總結一下我建議你朋友還是互相一下,在房東願意支付上述項目的前題下,
彼此互相,對彼此都沒壞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