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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者利用廣告行銷無可厚非,但永慶房屋卻從2021年5月到2022年2月間,大量在廣告
看板上,打上澄清「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的字樣;透過廣告看板的排
版、字體大小與色彩變化方式,將「黑心」字樣加粗,不斷以「黑心」二字冠在信義房屋
的商標上,甚至在網路大量投放這八個字,誤導消費者。此舉已造成信義房屋商譽的重大
損害,同時也會讓人認為這才是永慶房屋張貼廣告強調的重點,企圖傷害信義房屋商譽。
信義房屋就此向法院提出聲請假處分。台北地院3月間裁定永慶房屋,所有懸掛「嚴正聲
明: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的廣告看板不准再懸掛;高等法院7月更做
出民事裁定,認為若任由永慶房屋夾帶刊登,確實是有打擊競爭對手的嫌疑,可能造成消
費者誤認,導致信義房屋的商譽及營業利益均受有重大損失,故裁定除了廣告看板外,也
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夾帶同樣字樣的銷售廣告露出,包括電視、網路或其他文字。
雖然永慶房屋辯稱,相關的廣告投放與大量的帆布廣告,是針對其指控一則網路留言的澄
清,顯然此一說法社會大眾與法院都無法採信,除了嚴重違反比例原則,更是嚴重侵害信
義房屋商譽。從2021年5月到2022年2月,永慶房屋僅在雙北地區,至少就掛了120面以上
的類似看板。另外,在其所經營的「好房網」以及臉書廣告、GOOGLE關鍵字廣告、多媒體
廣告…等,針對信義房屋的負面新聞投放廣告,一年花費即高達數百萬元,規模十分龐大
。不斷地在對手的商標上冠以黑心二字,而後,再巧妙的大打黑心房仲的廣告,介接消費
者的印象企圖誤導消費者,達到破壞同業商譽的目的。
高等法院裁定後,永慶房屋對外發出新聞稿,一樣使用其慣用手法,選擇性公布結果,意
圖再次誤導消費者,堅稱其有正當刊登之理由。但事實上,台北地院裁定內容已明確裁定
永慶房屋應移除廣告看板。高等法院除維持原台北地院的判斷外,再更進一步於裁定主文
禁止永慶房屋再以電視、網路影音媒體、報章雜誌、文宣傳單、建物外牆看板之銷售廣告
上夾帶同樣字樣之聲明,使禁止效力範圍擴及士林、新北地區。因此永慶房屋所稱之士林
地院及新北地院之裁定理由,並未獲得上級審高等法院悉數支持見解。
高等法院於裁定結果中清楚說明,「永慶房屋所謂之廣告夾帶刊登行為,是否已逾必要之
程度,即非無疑,縱認永慶房屋有澄清之必要,應以正式詳細刊登內容之澄清啟事為之,
而永慶房屋持續長期突兀地夾帶『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樣刊登廣告,是讓閱覽者無法理
解事件來龍去脈,顯然無法達到澄清事實效果,反而有藉此打擊競爭對手銷售營業之不當
企圖之嫌」,顯見高等法院已公開敘明永慶房屋透過廣告看板「有藉此打擊競爭對手銷售
營業之不當企圖之嫌」。
永慶房屋的作為,之所以連法院都看不過去,律師謝時峰作出解釋。他表示,此類長期、
大規模投放同業負面廣告的行為,不僅導致同業競爭者難以估計的商譽損害,更產生房仲
業惡性競爭的負面形象,屬於國內少見的新型態不公平競爭手段,堪為《公平交易法》之
經典案例。
心得:
前兩天才有永慶的聲明,解讀方向跟這完全不一樣
果然是選擇性的解讀XD 只能說厲害了...
這篇文章清楚滿多,其實直接看上色就行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