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重購退稅問題

作者: ducky498 (.............)   2022-10-15 23:11:25
請問一下
我跟我太太婚前在2014購入A屋,兩人共同持有並自住
另外在2020購入預售屋B房,明年2023年交屋, 預計掛我太太名下自住
若我在B屋交屋後兩年內售出A屋,但由於A屋漲幅已高售價會超過B屋購入價
這樣可以符合重購退稅資格嗎?
(即便B屋總坪數較高,土地價值也較高,看我看舊制一定要新購屋總價大於舊屋才適用?)
另外B屋掛我太太名下或我名下是否會有差異? 還是也必須兩人共同持有才能最大化退
稅效益
感謝
作者: h49072002 (醬汁呢)   2022-10-16 00:33:00
一樣符合 但照比例退稅掛誰都一樣 夫妻都可以申請退稅譬如你賣A 1000萬 買B 950萬 就是退95%的稅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沒人在管坪數跟土地價值只有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才會看土地價值但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就是買誰賣誰的名字 夫妻也不行
作者: ab353884 (Ray)   2022-10-16 05:31:00
一樣照比例吧
作者: newmelody (旅程)   2022-10-16 09:54:00
照比例不是房地合一稅? 看他好像是舊制
作者: regretblue (regretblue)   2022-10-16 15:12:00
請問舊制和新制在重構退稅的差別?
作者: h49072002 (醬汁呢)   2022-10-16 18:41:00
喔靠北沒看到舊制那就是退財產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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