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老家在談都更,八月突然要住戶陸續去簽約,但建商沒有詳細說明,只是一直push大
家快去簽約
我們家因為想再多聽多看,就先不動。前幾天建商突然召開說明會,介紹了這個案子一同
參與的協辦單位,我們聽了後覺得可行,且目前整塊基地已超過50%簽約了。會中,建商
也明白的說合建最後都是跟建商談。
結果晚上就收到管顧公司送來一張條件變差或是叫我們做權變的建議書。
去了解過後,才改口說整塊基地分兩期,我家這期已超過80%,是已經可送事業計畫書,
但建商實際上想走106專案,想兩期一起送計畫書。被管顧公司跟建商的話術用的有點霧
煞煞了。
我想請問管顧公司送來的建議書還有參考價值嗎?而我們是否只要把握時間趕緊跟建商談
好條件就好呢?或是就只能走權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