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earice (小乖)》之銘言:
: 房價這麼高,有蠻大的原因是房仲在推高房價。仲介費買方2%,賣方4%,合計6%。以2000
: 萬的成交價來說,買賣一次房子就要被仲介抽走120萬。
: 我建議立法限訂房子只要高於實價登錄出售,仲介費買賣最高仲介費都只能抽0.05%,平
: 轉給抽6%。如果賣的價錢比實價登錄低,最高可以抽8%。不知道房仲大佬覺得這樣ok嗎?
: 房價賣得越低年輕人受益越多。
確實
台灣房仲的抽成制度當然賣越高對房仲越有利
建議可以參考日本房仲的抽成制度
成交價越高可抽成數越低
所以把成交價墊高對房仲而言未必有利
這樣房仲會比較站在中立的立場去談價格